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现状的调研报告

2015-11-20

◆   张松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担负着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在我国乡镇一级的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目前的现状如何,作用发挥的如何,我们就宜阳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现状进行认真的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现状
 
  宜阳县下辖16个乡镇,1个办事处,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6个,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6名,全部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10名,其中3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7名为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属副科级,实际排名在乡镇副镇长之后,乡镇人大副主席空缺6名。
  16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牌子,办公地点都在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与乡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受乡镇党委领导,日常工作主要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工作为主,兼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运用有效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次数很有限。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组织召开1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平时基本不召开主席团会议。近几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运用代表小组活动这一载体和平台,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发展和壮大起来。
  乡镇人大代表的构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为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另一部分为下辖行政村的两委干部,一线农民代表很少,甚至没有,也就是说职务代表较多。多数代表只有在每年年初召开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才能见一次面,平时很少有乡镇人大组织活动的形式开展工作,也就是说闭会期间各项工作基本停滞。
  进村入户调查,90%以上的村民知道乡镇党委、政府,成年人都能说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姓氏或名字,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几乎无人知晓,更别说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的姓名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属同一个人,问党委书记都知道,问人大主席无人知道,可想而知乡镇人大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地方年初制定各项工作责任目标,基本没有乡镇人大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考核也没有人大工作,奖项设置也没有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也就是说忽略了乡镇人大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各地县级人大采取不同方式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如此,与人们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乡镇人大作用不被重视,严重制约乡镇人大的发展。虽然每个乡镇都挂牌设立乡镇人大,但乡镇人大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设立人大工作办公室,在乡镇的工作地位还不如财政所、税务所、土地所、民政所等二级机构,名存实亡,形同虚设,全国各地情况基本类同。
  (二)乡镇人大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乡镇人大主席兼职,副主席有的兼职,有的专职,没有专业人大工作人员,直接导致乡镇人大工作处于半封闭状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很大程度上替代或覆盖了人大工作。
  (三)乡镇人代会召开形式化情况严重。召开乡镇人代会多数是迫于县级人大的压力才召开,一般情况下,都是半天时间召开完毕。有的乡镇人代会竟然不作人大工作报告;有的乡镇人代会好几年的工作报告内容相同,只是时间不同;有的乡镇人代会材料漏洞百出,称谓不一;有的人代会程序存在问题,用口头语言,代替应该发放的材料,实际上是剥夺了代表的权利,诸如此类现象屡见不鲜。
  (四)乡镇人大职权发挥欠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宪法作了原则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作了十二项具体规定,在其他条款中对罢免、质询、议案等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职权对于乡镇人大代表大会来说,基本上停留在书面文字上,实际运用很少,甚至没有。
  (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办公经费和工作用车,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为切实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针对乡镇人大目前现状,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专职主席一名,级别为正科级,专职副主席一名,级别为副科级,排名在副书记之后,副乡镇长之前,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3-5名。这样从人员配备上彻底解决了兼职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有利于集中精力干好人大工作。
  (二)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机构建设。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编制为行政编制,工资财政供给,除主席、副主席外,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一名,工作人员2-4名。鉴于乡镇人大的特殊情况,明确了乡镇人大为县人大的下属单位,改过去的指导关系为领导关系。
  (三)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齐全后,集中精力对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相信培训上岗后的乡镇人大一定能肩负起乡镇人大工作重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权作用。
    (四)把乡镇人大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户,专款专用,配备必要的工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