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执行顽疾——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2015-11-20

◆   韩 静  
    “法院判决执行不了,判了白判,法律还算不算数?”不少当事人抱怨着。
  “执行工作太难了,太不好干了!”一些法官苦涩无奈地感叹着。
  “法律打‘白条’,法律尊严何在?司法公信何在?”有识之士大声疾呼。
  曾几何时,“执行难”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疾,群众不满意,社会不满意。
  群众的呼声,就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重点聚焦在法院执行工作上,以期通过人大监督,助推法院破解执行难题,让“执行难”不再难。
  
调研:摸清情况
  调查研究,是监督工作的基础。为切实了解和掌握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执行难”的共性问题,从中找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为常委会专项审议提供详实的参考和依据,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在马振宇副主任的带领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的人大代表以及内司工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参加,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调研组通过听取市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通过与部分法院执行局局长和执行干警进行座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甄别和深入剖析,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通过与部分律师进行座谈、与部分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力求掌握更为详实具体的信息;通过外出考察和网上调研,学习了解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
  通过这些深入细致的调研,内务司法委员会归纳整理出初审意见和问题清单,提交主任会议,为常委会专项审议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审议:对症开方
  9月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9月2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热议。
  “近年来,我市法院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规范执行权运行,扎实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几年被评为全国、全省的先进,这应该充分肯定。但是老百姓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并不十分高。‘执行难’,原因众多,表象纷呈,但根源不外乎两个:一是法院内部自身建设问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二是外部环境问题,执行联动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惩戒力度不够。”一位委员首先发言,既肯定成绩,又直言不讳地指出问题症结所在。
  “执行有‘四难’,难就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破解这‘四难’,单靠法院一家唱独角戏是难有作为的,必须形成各方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才能合力出重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就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另一位委员补充道。
  “部分执行干警不具备执法资格,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老化,个别干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甚至还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列席会议的一位市人大代表由于参加了专题调研,掌握了不少情况,所以也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尖锐批评。
  “目前,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滞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执行环境有待改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成为普遍现象,对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惩罚手段不足、制裁不力。下一步要加快我市的征信体系建设,构建执行威慑网络,多管齐下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加大失信成本,挤压社会活动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裁判。”
  “部分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判与执行衔接不好,客观上也增加了执行难度。建议法院要牢固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的理念,强化财产保全措施,提高审判质量。”
  “法院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不高,不规范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仍有发生。今后要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毕竟申请执行人拿到真金白银才会满意。”
  “良好舆论氛围对执行工作很重要。法院要主动借助新闻媒体,以案说法,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事件,警示被执行人,动员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促使其履行义务。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服从、配合法院执行为荣,抗拒、阻碍法院执行为耻的社会氛围。”
  ……
  句句真知灼见,深深地震撼着在场的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在发言中说:“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审议,是对我们工作最有力的支持和最大的帮助。我们要紧紧抓住契机,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一定会让人大满意,让群众满意!”
  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跟踪:监督整改
  委员们的建议也是社会的期望、群众的心声。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及时整理出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当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督促整改落实,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有力保障,监督最终能否取得效果,关键在于能否落实好整改。为此,我们要把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事后监督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强化跟踪监督的力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切实加强持续跟踪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加大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另一方面,将适时作出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进一步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形成全社会破解执行顽疾的合力,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有了人大的监督支持,有了法院的切实整改,执行顽疾一定会得到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