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三化”工作法 办好人大代表建议

2016-01-20

◆   杨光瑞               
  人大代表中汇集了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工人和农民等社会各方面的人才,代表着广泛的民意。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新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三化”工作方式,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交办科学化,奠定良好办理基础
  
  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交办是第一环节,是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整理分析、沟通研究、会议交办等方式,推进交办工作科学、合理、规范,为办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认真汇总梳理,明确办理方向和目的。每年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对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细致梳理。对于一些表述不详的建议,选工委主动联系代表本人,对其所提建议内容的事由依据、问题分析、方案措施等进行深入了解,切实弄清群众意愿,明确办理任务及最终达到的目的。
  加强沟通协调,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召集“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对建议提出的背景动因及涉及工作等进行共同研究和充分交换意见,再根据建议属性和职权范围确定承办单位。对于一些涉及面广、跨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办理的建议,研究确定牵头办理单位和协办单位,逐条形成交办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超出承办单位职责权限、部门或区域之间相互推诿等交办不合理问题的出现。
  专题会议交办,切实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召开人大、“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和提建议代表、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的专题交办会,印发《关于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强化责任。今年,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并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办理责任制,明确各主管副县长统领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强化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督办全程化,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
  
  全程督办是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手段,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走访联系代表、检查办理成效等方式开展督办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协调督查力度,通过完善督办措施,提高承办人员思想认识和责任感,确保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重点督办,统筹协调协作。县政府为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对于涉及全县发展大局的建议实行县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牵头、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每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办理中的问题。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单位较多的建议,主管县领导、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协调,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有效提高了工作实效。
  近年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措施推进难度大、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难点。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根治‘四乱’、‘四难’问题,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提出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先后制定了新安县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首席服务官制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抽调部分领导干部担任首席服务官,坚持周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全县首席服务官和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企业和政府的沟通渠道更加顺畅。由县110联动办和县政府企业投诉中心承担企业举报投诉受理任务,今年以来,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20余件,对于“四乱”、“四难”问题启动问责机制,企业发展环境明显好转。
  绩效督办,调动办理积极性。近年来,县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绩效奖惩。在制定乡镇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办法中,把建议办理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的加扣分项目,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单位进行扣分,计入年终综合考核总分。各承办单位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或实地调研的方式,准确掌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对答复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加强后续办理,切实将办理过程作为推动工作落实、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进一步提高了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年终,按照领导重视程度、办结质量、问题解决程度及办结率等内容,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建议的办理成效进行考核奖惩。2014年,县财政、交通、教育、农业等8家单位获得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奖,在全县目标管理表彰考评大会上受到了表彰奖励。
  走访督办,掌握办理进度。今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四组分别到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走访代表活动,主要内容就是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走访过程当中,每组组长对照年初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逐条征求提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主要了解所提建议是否答复、是否办理、代表是否满意等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组将督办情况向主任会议进行书面汇报,针对个别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出现延误、推诿、拖延等现象,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向“一府两院”出具建议办理督办提醒函,提出具体改进意见,督促尽快落实。
  
结果公开化,打造透明工作机制
  
  推进代表建议结果公开化是保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措施。今年九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在汇报总体办理情况的基础上,逐件向会议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在全体组成人员进行会议审议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明显增强。根据报告,2015年县政府共受理承办代表建议61件,涉及全县城建交通、财政金融、科教文卫、农林水等方面,由27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具体负责承办,已经办结51件,占建议总数的84%,受客观条件限制需待以后解决的共10件,占建议总数的16%,由于承办单位办理沟通及时、措施具体,实现了见面率和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100%。
  当前,“一府两院”领导层面对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充分认识到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于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促进决策民主科学化的重要意义,推动办理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办理成效明显提高。但是,在办理过程中,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层层转办,办理力度逐级衰减等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分析,通过进一步完善“三化”工作法,强化制度落实,监督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