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做法 四点体会 五点反思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 宜阳县上观乡人大主席团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组织法也赋予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3项职权。充分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乡镇全局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充分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是我们一直积极探索的重要方面。我们的体会是,要在思想上切实重视、在行动上身体力行、在工作上真抓实干。
三点做法
人大工作和党委工作、政府工作等其它工作都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侧重,相互促进。正确把握好人大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创造条件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有利于促进乡镇全局工作的顺利完成和持续开展。只有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真正重视人大工作,才能积极发挥好人大及代表的作用。
一是加强基础施设建设,为开展人大工作及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近年来,我们先后投入资金5.6万元,对人大代表会议室和活动室,按照“七有”标准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人大及其代表工作制度,为人代会的正常召开和人大代表有序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了保证。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我们采取把辖区内市、县、乡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的办法,将全乡53名三级人大代表混合编成8个代表小组,方便活动,促进交流。今年我们先后组织代表到锦屏镇进行了异地视察,对河道治理、文化广场建设、通村入户道路施工现场、家祥水蜜桃基地、核桃基地进行了视察。通过实地视察,有力督促了重点工作和特色产业的持续开展;我们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评议了烟站、信用社等涉农部门的工作,促进了职能部门工作整改;我们积极征求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特别是代表对特色林果业发展方面的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聘请专家举办了5次水蜜桃管理和核桃管理培训班,共有500余名群众参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及代表作用,助推社会科学发展。基层工作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作用。人大代表来自最基层,最贴近群众,最了解实际,最能真实反映民意,最能提出监督意见。如人大代表孟书争反映乡中心学校班子工作不力、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流失严重的问题,经了解实际情况后,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予以反馈并提出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及时调整,解决了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问题;二是示范引领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是各个方面的引领者,也是各个领域的模范者。我乡籍市人大代表霍敬虔积极钻研山区农作物种植新技术,一直致力于发展新型生态循环农业,经过不断探索、尝试、总结,霍敬虔代表成功引进了山东淄博“永莲系列品种”水蜜桃,在试种成功并取得较好收益后,我们引导其成立了家祥水蜜桃种植合作社,鼓励带动村民入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目前,上观乡水蜜桃种植已初具规模,正向休闲生态观光农业方向积极发展。
四点反思
近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上官乡人大主席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乡镇人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但是,静心反思,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社会认识上有误区。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同志还未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有足够充分的认识,因而直接影响到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到目前为止,在法律层面上,甚至有相当多的同志还没有“乡镇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基本认识。
二是组织架构上有欠缺。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至二人;河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代表中选举产生,法律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都未有对服务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并具有常设性质的工作机构做出相关规定,从而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依法履职上有折扣。这些年来,尽管乡镇人大已经能够积极行使职权,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应当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到位,使工作实效大打折扣,也导致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理解不够、尊重不够,乡镇人大法定职权的履行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四是代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农村基层代表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认识不到位,自身素质高低不尽相同,致使其履职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还停留在“当代表是光荣”的虚荣层面上,没有认识到代表的法律地位和政治责任,对参政履职缺乏政治热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点体会
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的三套班子,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推动乡镇的发展。一是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二是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实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人大工作同党委、政府的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三是乡镇政府要增强法制意识,被监督对象要充分尊重人大,主动汇报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四是乡镇党委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社会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切实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
(二)必须切实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常设性质,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职责,从组织形式上,保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法律法规所赋予乡镇人大的职权的正确行使;二是统筹安排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干部队伍,与其它干部在提拔、交流和待遇上保持一致,保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者“心理平衡”;三是乡镇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强化自身建设。
(三) 必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宪法和法律把上下级人大之间界定为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渴望得到上级人大的工作监督和工作指导。没有制度,无章可循。没有监督,有章不循。上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力度,督促指导乡镇人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的情况和经验,通过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业务培训,上下联动开展评议和执法检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和制度性的异地视察等形式,督促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
(四)必须依法规范好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依法开好年度人代会。充分准备,规范程序,保证时间,要让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把会议开得有一定的影响,有一定的效果。二是要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初要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开展视察,对乡直单位工作实施评议,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要及时认真收集和整理,及时交办督办和回复。
(五)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是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在提名代表候选人之时,就要统筹考察其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既要有参政之能,又要有履职之德。二是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打好基础。三是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乡镇人大应定期组织代表听取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如重点项目的落实,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这是代表履行职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干部,要利用各种形式,结合党委的中心工作,经常联系和走访代表,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及代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