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02-15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谷树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财政调控方式,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决算(草案)如实反映了预算执行的结果。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2015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围绕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农业、教育、环保等个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资金较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领域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要强化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规范预算编制,促进部门预算执行。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要依法组织收入,培育壮大税源,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大力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和PPP模式。坚决查处纠正虚收空转和违法减免税费、违规收费等不依法征收行为,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努力增收节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依法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的清理整合,加强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用好年度预算资金的基础上,优先使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要强化绩效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预算安排要与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条件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相适应,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机衔接。强化绩效预算,稳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领域绩效评价,并充分运用评价结果,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相结合。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市人民政府及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今年“本级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15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