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02-15

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至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检查报告反映了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对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积极整改,并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