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02-15

(2015年9月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娄会峰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淑欣(女)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杰为洛阳市文物局局长。
(二)
任    命:
    谷春峰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牛永爱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秦铁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迟军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世良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田宏铎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海峰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大地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刘建国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宁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寇玉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富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孔来道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    命:
    刘志强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吕瑞君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孙国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吕瑞君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