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02-15

——2015年9月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全面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自觉将执行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在职执行干警215人,占全市在职干警总数的13.3%。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下设一个综合处和两个执行庭,在编执行干警51人,占市中级法院干警总数的15.4%。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860件(含旧存),结案19498件,结案率82%,结案标的77.92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26件,结案668件,执结率为72%,结案标的21.83亿元。2013年,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2014年,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均排名第一;2014年,被最高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全国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一)以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集中攻克“执行难”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创新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确保了案件依法及时得到执行。一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始终将清理执行积案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和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集中时间、精力、选取重点和难点案件,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87件,实际执结标的金额7795.22万元;执结涉银行案件213件,执结标的额6517.8万元;执结系列“骨头案”、难案151案,执结标的额1.5亿元。2013年5月,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自赶赴伊川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现场,全程见证了一起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人金某和赵某分别当场拿到执行款11.8万元和10万元。二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依照职权积极采取查询、搜查、悬赏举报等措施,及时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同时,集中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以系统化方式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先后司法拘留57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37人,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进一步完善曝光平台,扩大其曝光效果。先后将421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1275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100人次。孟津法院在法院门口、广场等处设置LED大屏幕,对“执行老赖”滚动曝光,直接公布其个人照片及欠债信息,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三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针对执行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义务部门难求”的现象,与检察、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互相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在企业注册、注销、股权变更、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置房购地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截至今年7月底,共向最高法院黑名单库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798人,促使执结案件275件,执结标的1765万元。
    (二)以创新机制为抓手,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为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运行,全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力度。一是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市中级法院制定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案件流程化管理规定》、《执行法律文书签发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内设部门职能重新确认,执行权运行更加规范、科学。二是推行执行长负责制。采取以执行长为中心的分组执行模式,将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划分为六个实施组和一个综合组。由一名执行长、两名执行员和两名辅助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克服了以往单兵作战势单力薄的弱点,提升了工作效率。三是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款的收取、保管、发放由院财务统一负责,所有执行款都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执行员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款,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
    (三)以提高执行能力为目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执行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公平正义”专项活动,提高干警思想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执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本级培训外,还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培训。举办经验交流会、学习讨论会,相互借鉴,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控制和应变能力。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执行局领导干部带头承诺,提出“廉政向我看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承诺书,对照检查自己的日常工作,将责任书的要求化为自觉行动。执行干警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共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保证执行队伍清正廉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四)以信息化为切入点,助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市中级法院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多方配合、快速反应、自动支持的有效平台,强化了执行监督,促进了执行规范高效。一是打造远程指挥监控系统。按照“一流设计、一流配置、一流指挥”的目标,市中级法院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数字化的执行单兵设备,打造覆盖全市、上下一体的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初步实现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资源整合、实时调度、集中研判、快速决策、及时处置和动态监督。二是建设执行查控网络。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协商,借助其设备和技术,将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执行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启动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查询申请12.6万条,查询案件8300余件,收到反馈9.98万条,查到有财产的案件7100余件,查到存款125818笔,土地82宗,房产62套。三是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根据网络拍卖受众面广、成交率和溢价率高、费用低的特点,积极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努力实现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去年7月,位于九都路名车苑30号所属房产及土地在司法网拍平台公开拍卖,经过32次竞价,最终以3984万元成交,溢价率达81.6%。该案例在全省法院网拍工作会议上被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省宣传。近三年来,市中级法院共上传拍品531件,其中动产289件,不动产242件,成交301件,成交金额19.58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000余万元。上传拍品数量、成交拍品数量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二位。
    (五)以化解信访为突破口,切实化解执行难题
    成立涉执信访合议庭,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接待涉执信访当事人,对其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批转、处置。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执行局长亲自在窗口接待,确保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件件有登记、案案有着落。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下大力气疏导、化解、处置。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能力,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近三年来,先后为1017案1128人发放执行救助款1800余万元。
    (六)以司法宣传为借力点,逐步优化执行环境
    为优化执行环境,全市法院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和洛阳法院网、“三微一体”等宣传网络,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先后在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63篇,编发《执行工作简报》185篇,加大了执行公开,赢得了社会支持。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公开予以曝光,限制其高消费。仅今年上半年,已曝光失信人员案件2批130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七)以接受监督为动力,提高执行案件质效
    全市法院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将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执行工作的动力。一是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其交办、关注的案件,依法按时办结,及时反馈。通过法院开放日、公开评议、院长信箱等措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洛阳法院网公布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程序等信息;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等重大执行事项组织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三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临场监督法院执行。对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执行。三年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2700余人次。2013年11月,市中院执行局在执行某企业借款纠纷一案时,组织200余名警力赴新郑市执行,并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全过程。经过27小时连续工作,成功执行该企业以资抵债的原煤及精煤近1万吨,价值约760万元。全程见证此次执行工作的市人大代表陈西安说:“通过这起案件,我感受到执行工作的困难,一定要让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树立起来,真正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执行工作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执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当前社会正处变革期,利益调整加剧,而市场主体风险意识薄弱,由此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导致案件数量激增,执行案件亦随之大幅增长。2013年至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6873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已受理6987件。市中级法院2013年受理执行案件247件,2014年294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受理385件,执行案件收案数量翻了一番还多。
    二是个别执行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严。由于执行队伍整体参差不齐,个别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偏低,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懒散,办案拖拉,采取措施不力,致使个别案件久执不结,执行周期较长。一些执行人员自律意识较差,仍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给执行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以市中级法院为例,现有51名执行干警中13人为劳务派遣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具有有审判职称的18人,仅占总人数的35%;年龄45岁以上的28人,占55%。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的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制约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不高。虽然全市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但效果不十分理想,案件实际到位率还较低。近三年来,全市法院执行收案标的200.01亿元,实际到位标的仅有77.9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39%。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85件,实际执结176件,中止执行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件,实际执结率仅为46%。
    四是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目前,网络查控还仅限于银行存款,与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一些部门或单位还存在消极抵触的现象,影响了执行效率。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手段也过于单一,公布失信人员的载体也仅限于最高院网站和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公布人员数量较少。
    五是部分案件本身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一些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无法查清其财产;有的案件确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一些被执行人除一套自住房外,再无其他可执行财产,等等。这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往往成为“死案”,执行人员即使费尽周折,也无法执行。
    六是外部环境影响执行的问题仍然存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偏低,导致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规避执行现象严重,暴力抗拒执行现象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协助义务部门不积极协助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对“拒执罪”立案标准把握不一,加之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将被执行人移送追究“拒执罪”比较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为契机,坚持审判和执行并重,审执兼顾,进一步认真研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坚持重大执行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及时汇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和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积极与人大、政协沟通协调,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亲自协调督办,发挥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政治优势,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贯彻好最高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依法履职与积极依靠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助相结合,充分发挥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借鉴深圳市中院的做法,积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建立公安、监察、劳动保障、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税务、工商、出入境管理、银行监管、保险监管、招投标管理等部门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一经查实将严惩不怠;对有义务协助而不作为甚至干扰、阻碍法院执行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应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保证信息互通,全方位、多渠道地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改进信用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有关精神,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切实化解“执行难”顽疾,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录入数量,确保入库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不断创新名单信息发布方式,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洛阳法院网、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也要注意到对广大农村和其他无条件接触这些媒体的受众,采取切合实际的曝光方式,让“老赖”无藏身之地。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实施机制。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针对弱势群体案件,特别是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统一指挥、上下配合、总体作战,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全面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法律威慑力。落实好执行调查令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继续抓好新收案件的审结力度,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执行压力,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实现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的格局,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四)进一步创新执行考核机制。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促进干警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加强对执行业务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建立执行质效考评体系入手,创新考核机制,提高司法能力和效能。完善执行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执行人员岗位责任制,优化评估工作绩效,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以及干警晋职晋级挂钩,切实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保证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对涉及人数多、反映强烈、处理难度大,极有可能引发集体越级上访的,及时汇报,做好案件的风险评估、处理落实、信息反馈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一岗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确保执行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健全执行监督制度,构建完善的执行监督体系,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责任追究力度,完善错案、瑕疵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适用执行措施,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执行的行为严肃查处。市中级法院将成立专门合议庭,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理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关系。深入贯彻执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执行公开、执行案件期限的有关规定,拓宽公开的范围与内容,强力推行阳光执行,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真正把执行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争取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合力破解执行难题,为“全面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