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02-15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以产业发展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把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改善基础设施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调整结构、土地流转、劳动力培训转移相结合,区域发展与精准到户相结合,创新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克难攻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走在了全省前列。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市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现象突出,扶贫开发投入不足,贫困状况依然严峻,目前,仍有669个贫困村,37.6万贫困人口,扶贫任务越往后难度越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政府一是要不断提高对扶贫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贫;二是要认真贯彻中央25号文件精神,加强扶贫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做实扶贫项目,创新扶贫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三是要以就业为基础,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帮扶困难群众尽快脱贫、防止返贫新机制;四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整合各种资源,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关注、支持、参与扶贫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贫困群众和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以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研究办理,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