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27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新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市检察院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分别是297号、298号、299号,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均表示满意。
一、高度重视,专项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我们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办理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办理质量。一是对代表建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办结标准。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心声,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明确办公室为督办责任部门,定期召开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办理进度。
二、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我们注重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做到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一)周胜伟、赵爱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征地拆迁的区、村、社区进驻检察官的建议”(第297号)办理情况
我们十分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鉴于全市拆迁工地较多,点多线长,而检察机关在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新增检察职能较多,各部门任务较为繁重,难以实现对涉及拆迁的区、村、社区全部进驻检察官,但维护群众利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了对拆迁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一是积极参加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的监督活动,派出检察干警依法参与监督。二是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活动中,把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宣传和解答。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的作用,延伸法律触角,在群众中聘任信息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四是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收集人民群众诉求,做到有诉必应,有报必查。五是督促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陈占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诉工作,提升公诉能力,展示检察形象的建议”(第298号)办理情况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公诉部门肩负着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公诉干警综合素能。一是举办“全市十佳公诉人”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活动,激发公诉干警学习热情,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水平。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处张寒玉处长、省检察院巡视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冯中华等为两级院公诉干警授课,进一步提高公诉干警的法律素养。三是定期组织观摩庭评议活动,及时交流、总结庭审经验,提升公诉干警出庭指控犯罪水平。四是认真学习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相结合,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水平。
(三)王宗灿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促进司法监督,实现公平正义的建议”(第299号)办理情况
我们积极研究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特点规律,从严格选任、加强培训和规范监督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确保监督效果。一是按照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选任人民监督员39名,任期5年,任职期间发现有不宜继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五种情形的,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二是为人民监督员订阅《方圆杂志》、《人民监督》等资料,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知识讲座,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能力。三是制定并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工作实施细则》,采取“随机抽取和屏蔽办案单位所在区域人民监督员”的办法,确定参加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确保监督的客观性。今年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三、固强补弱,不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综合效果
我们始终站在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高度,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认真审视检察工作中的难点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推进工作。一是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发现民愿民盼,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服务保障民生民利的过程。二是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发现和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三是注重从代表建议中研究加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创新工作、推动工作的过程。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的代表建议满意率为100%,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鼓励和支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永无止境,检察机关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持续求进,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