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02-16

 

——201512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尚荣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359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136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6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9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46件,内务司法方面的27件,其他方面的55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1件,市人民政府34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8件,市人民检察院3件,其它有关机关、组织10件(含合办件)。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292件,约占总数的81.3%;涉及面广办理周期较长、列入拟解决的58件,约占总数的16.2%;留作参考的9件,约占总数的2.5%。见面率和答复率均为100%。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58件,不满意的1件。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顺应群众期盼的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确保办理效果。

(一)领导重视,责任更加明确

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主要领导和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加大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提早入手,对359件代表建议进行初步梳理分解;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立即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进行审查和再分解,确定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及责任人,保证建议分解及时、准确。213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建议集中交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进行办理,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也对分管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具体安排。各承办单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推动工作提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筛选26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为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将重点建议的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及责任领导、答复时限、办理情况、代表意见等在《洛阳日报》、人大、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坚持领导牵头办理制度。如针对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以及统筹实施重走丝路洛阳启程旅游品牌等重点建议,分管领导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直接见面答复等方式,使重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26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对25件表示满意,1件表示基本满意。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动工作提升、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实现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针对目前我市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案件增加,法院应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时,通过采取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设立灵活的财产保全制度等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牢固的司法保护防线。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关于加强公诉工作,提升公诉能力,展示检察形象的建议》时,通过十佳公诉人评选、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观摩评议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高公诉干警综合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提升司法水平。

(三)加强沟通,注重办理质量

一是建议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与对口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个别办理方案措施不实、针对性不强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答复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表决为基本满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表决为满意。会后及时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向一府两院进行了反馈。二是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坚持先协商,后答复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或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使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三是针对今年建议交叉办理件较多,主办单位主动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充分吸收协办单位意见,保证建议答复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市财政局在办理《关于制定出台<洛阳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建议》时,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协商,最后汇总答复代表。

(四)跟踪问效,狠抓工作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利用联系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实地查看办理落实情况,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动态监督。10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提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分别对一府两院承办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视察。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等形式,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全面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先后到18个办理单位现场督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报》3期,下发《督查通知》15份,向13家单位发出《工作警示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后续办理力度不大,办理进度缓慢,导致代表所提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涉及多个单位合办、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个别主办单位协调力度弱,承办单位配合协作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办理合力。这些问题应进一步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切实提升代表建议的提出、批办、办理和督办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建立长效跟踪督办机制,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积极推进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实施,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