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大
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宜阳县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等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的肯定,卫生工作走在全市先进行列。在公共卫生机构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引进困难、现有人员流动过快等问题,成为制约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的“瓶颈”。为深入了解医护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探索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宜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卫生人才队伍现状
目前,宜阳县有县级公立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18家。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238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90人(助理医师以上资格608人、注册护士685人、其它医技人员597人)。
公立医院现有医技人员中,正高级职称8人,占医技人员总数的0.42%;副高级职称85人,占医技人员总数的4.5%;中级职称299人,占医技人员总数的15.82%;初级职称582人,占医技人员总数的30.79%。具有专业资质但未评定职称人员916人,占医技人员总数的48.46%。
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医疗卫生人才缺口较大。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宜阳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缺口非常大。按人口比例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千人拥有2.06名医生(执业或助理医师)、2.14名护士(注册护士)。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平均每千人拥有1.77名医生、1.79名护士。根据宜阳年统计数据计算,每千人拥有1.46名医生、1.44名护士,两项数字均低于国家和全省平均水平。按床护、医护比例计算:若按照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床护比1:0.4来计算,目前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2082张(不含加床),应配备护士833人,现有685人,缺口达17.77%。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多数医院在实际工作中都会根据医疗需要适度加床,以县中医院为例2014年病床使用率为115%。若按实际加床计算,医、护人员缺口将更大。
造成医技人员缺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迅速,人才引进速度跟不上。2006年新农合试点以来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县政府和卫生部门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积极争取世卫组织贷款和上级政策资金,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扩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容纳能力均得到大幅提升,病床保有量大幅增加。在医疗机构蓬勃发展的同时,医疗卫生人才数量却没有明显增加,这是造成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的主要原因。二是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卫生人才相较于其它行业来说培养周期更长。卫生院校的毕业生,不但要通过严苛的考试才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而且要通过为期3年的规范培训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即使不考虑人才培养计划滞后于实际需求的因素,在医疗需求迅猛增长的当下,医疗人才培养的速度也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三是现有管理机制与现实脱节,客观上限制了公立医院的发展。当前的公立医院虽属于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却要承担大部分的人员工资福利和运营费用。这种尴尬的角色造成医疗机构一方面为了生存和发展要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服务,另一方面却受到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的限制,无法自主引进发展所需的医疗人才。
(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难。在广大应届毕业生抱怨就业难,政府部门为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而发愁的当下,公立医院却面临着人才紧缺的困境。以宜阳县人民医院为例:自2009年以来的7年间,病床数量从500张增长到700张,却仅引进医疗卫生人才34人,而且绝大多数为临时聘用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造成人才引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限制。根据现有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坚持“逢进必考”,我县多数医疗机构虽然人才缺乏,但苦于编制有限无法招收新人。二是招考政策存在瑕疵。公开招考不但受到编制限制,其中一些规定还给实际操作带来一些不便。在2014年对乡镇卫生院部分空缺岗位进行的公开招录中,由于招考政策相关规定过于严苛,有大约1/10的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不能开考,还有大约1/6通过者主动放弃造成岗位再次空缺(招考政策不允许依次递补),出现这些情况都只能等待来年再招。招考政策的这些缺失客观上增加了卫生人才引进的难度,个别基层岗位年年招考、年年空缺。三是基层卫技人员晋级较难。由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紧缺,卫技人员学习进修机会较少,业务提升较难,而目前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高级职称晋升等,基层卫技人员均要与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同等竞争,基层医院考试通过率、职称晋升率相较于上级医院要低。考虑到职业发展空间,多数医疗卫生人才不愿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三)医疗卫生人才流动过快。人才的自由流动是现代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医疗卫生人才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根据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人员,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医疗卫生人才流动过于频繁,必将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不利影响,也会影响到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在座谈中,曾有一名公立医院负责人发出“三年流失一个卫生院”的感叹,这种说法可能有些夸张,但由此可见我县卫生人才流动的频率快到何种程度。
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我县医疗卫生人才的流动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在同级医院之间横向流动。这部分多为聘用人员,是医疗卫生人才流动的主力军。二是从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逆向流动。这部分多为中、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对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持续发展影响很大。三是从公立医院向私立医院流动。这部分主要是从公立医院退休的中、高级医疗人才,数量比前两类都少,但此类人员的流出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人才短缺的局面。
造成医技人员流动过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临时聘用人员比例太大。在编制和人事政策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公立医疗机构只能临时聘用具备资质的人员,来缓解医技人员短缺的局面。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县、乡公立医院中临时聘用人员占比很大,临时聘用人员因没有人事手续的“牵绊”流动性极大,给医技队伍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例如: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达到43%;柳泉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达到20.6%;白杨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达到37.5%;莲庄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达到60%以上。二是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卫生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缺乏规范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有序流动的相关制度。
三、促进卫生人才队伍优化的几点建议
为了缓解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难、流动过快的局面,县卫生主管部门、人大代表和医疗工作者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依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以此来看,医技人才队伍建设不但事关全县人民的医疗需求,而且受到专项法规的约束,建议县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高度重视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医技人才队伍不断优化。
(二)创新工作思路,给予政策支持。在调研中了解到,公立医院临时聘用的医技人员数量很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经成为公立医院的骨干力量,这些人员的流动对公立医院的影响很大。针对目前医疗人才缺口大、编制有限的情况,偃师、嵩县、汝阳等县(市)通过“人事代理”的方法,解决了临时聘用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晋升的难题,在留住现有医疗卫生人才、稳定人才队伍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建议我县政府和人事部门深入研究其可行性,尽快制定配套措施,对医疗机构聘用人员中的骨干力量实施人事代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医技人才队伍稳定。
(三)完善管理机制,引导医技人才向基层医院流动。县政府及人事、卫生等部门,应根据我县医技人才流动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引导和激励医技人才到基层岗位工作。一是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中加大对基层医院的倾斜力度,让基层医院的医技人才安心扎根基层。二是在实行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提高对乡卫生院、特别是偏远乡镇卫生院的补贴标准,拉开档次,引导医技人才到基层工作。
(四)建议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适当放宽乡镇卫生院紧缺岗位公开招考条件。在医技人员缺口大、多数医技人员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情况下,建议适当放宽乡镇卫生院影像、检验、公共卫生等紧缺岗位的公开招聘条件,暂解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