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03-04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3月3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0870件,审执结71974件,同比分别上升40.4%和46.5%。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3199件,审执结12011件,同比分别上升17.5%和24.5%。
  一、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平安洛阳建设新要求,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打击投资担保领域金融犯罪。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坚持以司法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受理传统民事案件26482件,审结24172件。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调节、规范和引导功能,审结各类案件27483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将执行权分为裁决权和实施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坚持诉访分离、引访入诉,依法受理申诉和再审申请,积极引导当事人有序反映诉求。
  二、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着力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组建35个新型合议庭,明确法官和合议庭的职责权限,改变逐级请示、层层审批的行政化模式,由审判长直接签发法律文书,真正做到了“谁审理、谁裁判”。
  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把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作为改革龙头,突出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构建了独具特色的诉讼服务新模式。
  不断强化审判工作主体地位。全面推行院长带头办案,院长、审委会委员亲自审理疑难复杂案件357件,营造了抓主业、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三、立足群众需求,深入推进司法为民
  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全市法院坚持真情真意、用心用力,为弱势群体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护网。
  不断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技术与信息公开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开放、便民的“阳光法院”。
  四、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坚强领导之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的重要内容。
  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总体目标,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司法职能,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求新进展。
  二是抓好审执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开创新局面。
  三是强化为民举措,在司法亲民利民上迈出新步伐。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取得新成果。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