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03-04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3月3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高建伟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转变司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务实重干,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责是关键”基本要求,认真践行“不就案办案”“不勉强办案,不办勉强案”等司法理念,尽最大努力防止或减少办案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助推企业爬坡过坎和经济转型升级。
  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扶贫惠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案件61件82人,切实维护了民生民利。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扎实开展“五进”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深入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20余次,16万余人接受了教育。深入分析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先后就补充耕地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二、规范司法,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效果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司法办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以业务工作的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深入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出发,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15件171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投资担保领域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经济案件。
  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大使命,秉承“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惩治、预防一起抓的理念,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30件303人。
  进一步突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有罪不究,违法办案、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狠抓教育管理,持续增强干警履职能力。
  狠抓规范司法,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狠抓监督制约,持续提高司法透明度。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二)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水平。
  (四)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五)牢牢把握自觉接受监督新常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