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收到议案75件

2016-03-07

    2016年3月5日,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大会共收到议案75件,其中城建交通方面25件、财政经济方面17件、教科文卫方面8件、农业和农村方面5件、内务司法方面8件、其他方面12件。
  经认真研究和审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大会议案。总的来看,代表所提议案反映了九大体系的主要内容,涉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数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质量较高。
  根据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议案提出了处理意见:
  由侯玉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烈呼吁对非机动车辆尽快立法确保交通安全畅行的议案,由雷志刚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阳市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立法的议案,由张晓理等11名代表、陈媛等10名代表、刘长河等13名代表提出3个议案——关于尽快建设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立交桥的议案,由曲焕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步伐,推动洛阳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的议案等6个议案所提问题,符合市委的整体战略部署、政策和工作导向,反映了民生民意所需,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经过努力是可以办到的。这些议案将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做出审议决定。其余69件议案所提出的问题都很重要,但因内容属于对我市有关方面工作的具体建议意见,或是正在规划办理中,或是近期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建议将这69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截至4日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54件。随后收到的代表建议,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并交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