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3月3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目标,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律实施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坚持人大立法主导地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宪法法律的实施,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围绕重大问题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导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创新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紧扣中心服务发展,科学确定立法项目。针对事关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建设、文化传承、公共事业等方面,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科学确定年度立法项目。二是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新机制。健全完善法规审议机构,遴选具有专业知识的代表充实法制委员会;重新修订《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规则》,聘请16位专家学者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新机制,将《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公开立法,确保质量。所有法规草案均在洛阳日报、洛阳人大网等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邀请省人大立法专家进行具体指导,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对法规草案进行认真审议,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符合洛阳实际。2015年,常委会制定的《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均获高票通过。《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古树名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一府两院”、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6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备案审查,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
围绕热点问题促进法律实施。常委会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热点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果。在对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中,先后四次组织代表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提出了加强消防栓、消防通道建设等4大项22个具体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整改落实。常委会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有力提升了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好转,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在全省的排位由上年的落后局面进入先进行列。为保障宪法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常委会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宪法日宣传等10余项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到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难点问题推进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常委会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法律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经济犯罪侦查、行政审判、刑罚执行监督等进行视察,督促司法部门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转变司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常委会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落实人大信访工作办法和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做好转办督办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89件(次),接待438人(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推进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和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制定了《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了首次宪法宣誓。一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其中任命95人,免职50人,促进了“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关键,着力推动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等决议,通过法律途径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进一步坚定信心,务实奋进,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凝聚了强大合力。
紧盯经济结构调整抓监督,提升发展质量。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结构调整、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积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2014年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华夏产业园建设、文化旅游体制、“互联网+旅游”等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要求市政府不断探索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性调整,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
紧盯政府投资项目抓监督,促进稳增长保态势。为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作出决议,并连续两次组织代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督查,提出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监督视察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并由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5个视察组,筛选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等26个重点项目进行监督视察。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分析,提出了要强化协调机制、落实资金保障、推进征迁工作等意见建议,为推动项目建设、促进稳增长保态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盯生态提升项目抓监督,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做好“水”文章。常委会在两次组织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视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于11月初再次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进行专项视察调研,听取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项目现场,详细了解进展情况,提出了要引入市场机制、强化污水防治、保证工程质量、强化后续管理等30余条意见建议,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以推动林业生态提升工程为重点,做好“绿”文章。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市政府关于林业生态提升工程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县乡,实地视察,提出要求,督促落实。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林业总产值已提前两年完成五年增长目标,规划确定的林业建设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度任务。
三、以推动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为抓手,着力促进民生热点问题解决
一年来,围绕教育均衡发展、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等重大事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督查21次,有力推进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
立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抓决议落实。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围绕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先后5次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督查,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市政府关于《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并首次以现场直播方式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决议落实效果。2015年9月,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从而使我市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全覆盖。
立足建设便捷交通抓决议落实。为切实推动关于将滨河南北路建成环线快速通道的议案、关于在新街修建跨洛河大桥的议案落实,全面提升市区交通规划建设水平,常委会组织代表先后6次对新街跨洛河大桥工程、滨河南北路建设、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进行视察督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将滨河南北路建成环线快速通道的议案落实情况、交通管理工作等3个专项报告,提出了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交通管理、加快停车场建设等50余条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程进度,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我市交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新街跨洛河大桥已于2015年7月正式开工,滨河南北路环线快速通道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推进。
立足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抓决议落实。我市棚户区面积大,涉及人口多,加快棚户区改造事关城市发展、事关民生福祉。为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常委会先后7次召开专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棚改项目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进行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在科学评估还款能力、资金风险、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基础上,先后3次作出决议,累计批准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201.8亿元,为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为科学使用资金,严控资金风险,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学者评估论证等形式,督促各级政府加强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有力推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实施。
四、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根本,着力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畅通代表知情参政渠道,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完善机制,积极推动议案落实。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办理规定》,对代表议案的交办、督办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提出代表议案督办工作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使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机制更健全、责任更明确、落实更有力。为提升议案办理实效,常委会就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确定的3件代表议案,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对《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和《强烈呼吁停车“立法”彻底根除停车难、停车乱和违规收费的城市病的议案》等作出决议,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职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议案落实。对《制定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法规的议案》,转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目前,《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已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用五年时间实施洛河生态治理;《强烈呼吁停车“立法”彻底根除停车难、停车乱和违规收费的城市病的议案》,已进行前期调研,为开展专项立法做好准备。
追踪问效,务求建议办理效果。针对代表建议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常委会高度关注,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解决。在代表建议办理中,一是把好交办关,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359件代表建议进行逐一审查,逐一确定承办单位。按照对口督办的原则,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督办。二是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筛选26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将其主办单位、责任人、答复时限在洛阳日报、洛阳人大网予以公开,每半年公布一次办理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监督。三是落实代表回访机制,确保建议办理实效。根据建议办理的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回头看,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听取“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意见要求,着力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落实。2015年,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逐步解决的292件,约占总数的81.3%;涉及面广办理周期较长、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8件,约占总数的16.2%;留作参考的9件,约占总数的2.5%。
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一是通过集中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两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基层人大代表100余人,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组织200余人参加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学习宪法法律,交流履职经验,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二是通过加强联系交流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领导代表接待日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各县(市)区联系基层单位、基层代表,召开座谈会43次,联系基层代表280余人次;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10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三是通过组织异地视察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一年来,累计组织328名代表,围绕我市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异地视察,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求实求真,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把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召开全市代表小组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提升水平。加强与代表小组的联络与指导,掌握活动动态,改进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及时将活动成果转化为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已建成57个市人大代表活动室,覆盖全部市人大代表。6个省人大代表小组被确定为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示范点。一年来,省、市人大代表小组累计开展学习培训、走访选民、视察调研等活动240余次。代表们走基层、访民情、汇民意、解民忧,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引领,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把抓好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把严的精神、实的态度融入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真正使“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和基本遵循。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肩负主体责任,通过强化廉政学习,严格规章制度,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坚持把“三严三实”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等30余项活动,进一步树立“严”、“实”作风。注重把“三严三实”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相结合,丰富教育载体,提升教育成效,促进作风转变。加强与县乡人大、基层代表、基层群众的联系交流,倾听基层意见,反映群众意愿,着力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提升。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围绕深化人大制度改革,强化常委会规范化建设,常委会制定了组成人员守则及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等10余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为使专门委员会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作用,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工作原则、运行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配套运行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65次,讨论审议法规草案、议案、报告23项,形成调研报告27个,充分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努力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洛阳军分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履职历程,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改革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措施还不够扎实,办理实效还有待提升;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监督不够,联系基层、联系代表还不够广泛,调查研究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抓好“一个落实”(即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4号文件精神),突出“三个重点”(即立法、监督、代表作用发挥等重点工作),搞好“一个建设”(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市委“四高一强一率先”的战略目标、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地位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4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中央18号文件(《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省委24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领会实质,把握原则,不断增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分别组织调研组,对县乡人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摸清底子,把握重点,明晰方向,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4号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有关文件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要加强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要与市委督查部门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逐项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适时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研讨问题,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
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突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强化人大立法主导地位,健全立法起草、协调、审议机制,规范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完善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各项法规上下一致、相互衔接。2016年,常委会拟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即:《洛阳市旅游条例(修订)》、《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项目3件,即:《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抓好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关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依法治市夯实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本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加快构建、完善和提升九大体系,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科技创新、特色农业、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二是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5年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专项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围绕推动“十三五”规划落实,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督查,确保“十三五”开局良好。三是加强司法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市“两院”、公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听取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水平。四是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我市扶贫攻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新街跨洛河大桥、滨河南北路环线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进行视察调研。五是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有重点地选取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围绕社会关注的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等热点问题,对《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并开展专题询问。六是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协调,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四、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人大工作制度的学习,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定,强化重点建议办理制度、台账制度和公开办理制度,健全代表回访联系机制,积极推进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督查、评议,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不断提升办理实效。加强对跨年度议案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办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节点,公开进度,接受监督,确保实效。三是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开展“走访代表企业行”活动,深入代表所在企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四是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坚持代表异地视察制度,不断完善视察方式,提升视察效果。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五是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前期调研和工作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新的一年,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引领。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以党章党规和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维护市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向市委报告制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把握底线,筑牢防线,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修改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科学确定重大事项范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不断完善促进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效。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践行“三严三实”,倾听群众呼声、回应民生关切。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开基层人大、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促进工作提升,使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和工作成效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理念新发展,新蓝图新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地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