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16-04-11

    4月6日上午,宜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长江、闫进卿、石彩云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振立,县人民法院院长袁宪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印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县发改委、人社局、卫生局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将产业集聚区部分入园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所配套的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以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议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宜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草案)》、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的调查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首次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