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首次举行乡镇人代会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2016-04-13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6年4月12日,在辛店镇第十四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新当选的镇人大主席王纳新和镇长马国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面向国徽,声音洪亮,庄严宣誓,在现场所有人的见证下,用铮铮誓言向宪法和人民许下庄严承诺。这是我区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 
    新当选人员举行宣誓仪式,是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河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的,辛店镇在我区首开乡镇人代会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