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杨楚等15人职务的通知

2016-05-05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曲海滨院长《关于提请杨楚等15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洛中法〔2016〕18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任命:
    杨楚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吴磊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涵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慧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鹏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茂兵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加胜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淑婷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振洋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新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学礼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浩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丹筠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爱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