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杨楚等15人职务的通知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曲海滨院长《关于提请杨楚等15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洛中法〔2016〕18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任命:
杨楚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吴磊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涵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慧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鹏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茂兵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加胜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淑婷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振洋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新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学礼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浩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丹筠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爱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