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6-06-20

    6月13日,宜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长江、闫进卿、石彩云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振立,县人民法院院长袁宪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印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财政局、公安局、食药监局、人社局、扶贫办、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户籍管理、扶贫开发、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进展情况、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等5个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创保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提请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张创保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对《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