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

2016-06-20

    6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书安、杨平、李爱国带领人大执法检查组、媒体记者,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国宝花园、理工学院视察了生活小区和院校绿化情况,到科技园办事处的平泉生态文化旅游区、丰李镇万亩核桃基地视察了苗木、林果业发展情况,听取了农林局长陆伟宾、住建局长张智军对《森林法》的贯彻情况和城市绿化工作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区在贯彻落实《森林法》与城市绿化实施过程中,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推进,在绿化建设工作中将改善生态环境与提高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既服务了城市建设,又增加了群众收入,实现了生态和经济的“双赢”,工作成绩突出。
    同时,执法检查组也指出,我区目前森林资源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少,全区破坏森林资源、破坏绿化行为屡有发生,个别镇办防火营房和物资储备配备不到位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要求区政府继续加强森林防火、防护、防治的宣传、保护力度,增加财政投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各相关委局各司其职,按要求把《森林法》贯彻落实到位。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党建平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