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暑假期间有偿补课

2016-06-20

   日前,针对教师的暑假工作,市教育局出台了相关纪律和规定:严禁教师参与有偿招生,严禁以推荐生源为由谋取经济利益,严禁向学生及家长以许诺上学为名勒索钱财、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在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认定、监考、评卷、录取、建立新生学籍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同时,严禁各学校将教室等闲置校舍出租给地方培训机构收取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以开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并收费,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或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学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有偿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学生办理中专学籍、骗取毕业证、收取管理费、骗取国家资助和补贴。
  举报电话:63201225
  举报邮箱:lyjy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