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司法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2016-07-06

——2016年6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武宏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接受工作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两年,我们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促进了工作创新提升,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认真办理人大意见建议。采取党组研究、办前沟通、科室承办、定期督查、集体见面、进度公示等措施,不断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近两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与代表的见面率、答复率、落实率均达100%。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上墙面、上媒体、上书本、上课堂、上广场、上舞台”。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近4000个,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37个,法治宣传广场、公园375个,提升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
    (三)切实履行法律保障职能。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持续推进狱所安全稳定。市监狱连续17年实现安全稳定无事故。规范戒毒执法环节,提高戒断率。市监狱、市黄河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二是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近两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7.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7%。三是一人一策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截止去年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699人,累计解除7803人,重新犯罪率不到0.3%。
    (四)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律师法》实施,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促进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近两年,全市律师代理案件2.5万余起。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十件实事的责任担当,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和援助活动。近两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案件1.2万件。三是认真实施《公证法》,严格把好受理、审查、核实、审批和出证关,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近两年,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8万件。四是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加强鉴定机构执业规范化建设。近两年,全市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近1.6万件。
    二、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我局确定为工作评议对象,这既是对我们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自5月31日市人大工作评议动员大会以来,为确保迎评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构。召开了5次局领导班子会议、4次机关科室负责人会议、1次全体干警大会,落实市人大工作评议精神。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全局上下重视、专人专职负责。
    (二)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制定了《市司法局迎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评议内容、工作要求等,将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细化,具体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6月3日召开了全局迎评工作大会,对迎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自查自评,开门纳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按照客观、全面的原则,围绕评议重点及社会关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调研走访、网上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查到位。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视察市监狱、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诚恳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及时汇报。利用电子屏、微博、微信、公告栏等,及时公布评议信息,提示活动安排。第四评议调查组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我们也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编发迎评工作简报8期,发送手机短信7次,在网站、微博、报刊、电视等媒体刊发信息20多条,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三、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近两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感到还存在许多不足。通过自查自评,我们收集了7个方面32条意见建议,市人大第四调查组向我们反馈了4个方面29条意见建议,经逐条分析、梳理,合并归纳为4个方面共36条。
    (一)法治宣传方面: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实效性不够强,没有做到精准普法;缺乏对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及应用法律能力等问题的研究。
    (二)法律保障方面:监狱戒毒单位个别干警存在监管安全首位意识树立不牢、工作标准不高,戒治模式不够完善、教育改造质量不够高;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各县区发展不平衡,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多,管理难度大,存在漏管隐患。
    (三)法律服务方面:对律师行业整体宣传、推介、引领不够,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程度不够;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律师不够勤勉敬业,责任意识淡薄,执业技能不强,不能很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规范,影响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侵害当事人利益;个别公证员主动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中没有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业务。部分县区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经费困难、设施陈旧、人员缺编等情况,接待室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四)队伍建设方面:部分县区司法所存在人员偏少、专职不专的问题。监狱戒毒场所进人渠道不畅,人员严重老化,专业技术人才匮乏,警力明显不足;受体制机制影响,公证员队伍后备人才严重匮乏;司法鉴定行业人员老化,专职鉴定人员较少,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四、下步整改打算
    解决问题是评议的目的,也是评议取得成效的关键,抓好整改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查找到的问题,我们将强化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着力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落实,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六上”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做到精准普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管理措施,提升法律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开展出入监教育、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集日常管理、康复训练、教育矫治、医疗保障、安全保护于一体的戒治模式,不断提高隔离戒毒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行业监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加大对律师行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活动的服务、管理、监督,规范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诚信执业。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监所单位进人渠道不畅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公证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司法鉴定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鉴定人队伍。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回应社会关切,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2”工作布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