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07-21

◆  谢晓阳
  今年以来,中央要求在全党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这是今年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发表了很多重要的讲话、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关于政法工作长远性、根本性、全局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内涵丰富宽广,思想深邃高远,观点旗帜鲜明,阐述精辟深透,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清晰思路,充分体现了党对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和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对世情、国情、党情和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深刻把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指南,为新形势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我们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一定要适应全面建成小康这社会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一系列论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把握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有职业良知、要有法律信仰、要有制度保障,把握好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牢记“五个过硬”、“四项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确保执法公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正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如何顺应时代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这是新形势下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所以我们要全面学习领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政治方向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第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机关职责使命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切实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着力点,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强化法律监督,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验标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善于从群众立场分析问题,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第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重要的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的宏大命题。所以我们要把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四项基本职权: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的职能可以概括为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和各项具体检察职能之间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在现实的国情下,检察机关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作为履行国家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权的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构建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机制上应当有所作为。因此,检察机关要明确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清明的政治环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求党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的现象,不仅是破坏党组织肌体健康的病毒,而且也是影响社会文明、民主建设,败坏社会风气的毒瘤。为此,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集中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腐败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注重分析形势,在职务犯罪的易发建筑工程领域加大侦查力度;要统一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加强侦查指挥机制、侦查协作机制、信息和技术装备共享机制建设,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为构建法治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法治社会必然是人权与公权同等至上的社会。当前,司法是否公正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全社会对社会公正的信心。人民群众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办案、超期羁押、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反映强烈。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权,检察机关必须在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既要防止打击不力,又要注重保障人权;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既要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深入调查司法和执法背后的腐败案件,让人民群众普遍地树立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制度是规范,是依据,是禁则,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制度告诉和规定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所有的倡导、反对、褒奖、惩罚,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人们就有了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坚持它,能得到肯定;违犯它,就要受到惩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优胜劣汰、惩恶扬善的机制。按照这样的制度和机制办事,就像河水顺着堤岸流动,火车沿着轨道运行,才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第一,加强监督,完善干警行为约束机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着高于一般国家机关的条件和标准。对于检察机关的同志来讲,要在遵守党纪国法的同时,还要严格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只有做到正人先正己,才有资格监督别人。
  第二,不断探索,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作为检察机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更要进一步把好关,坚持民主考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保证干部队伍的高素质、高质量,坚决杜绝种种品行不端者、以权谋私者、昏庸无能者混入干部队伍。要不断改进干部的考察选拔机制,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才选拔出来,任用到关键岗位。
  第三,赏罚分明,完善激励机制。赏罚分明,历来是治国、治政必须坚持的起码规则。工作努力、品行端正、贡献突出的人,应该得到肯定和褒奖;工作马虎、品行不轨、一事无成的人,应该受到批评和惩处。建立和完善这样的激励制度和机制,就能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奋发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强化训练,完善能力培养机制。干警能力的高低大小,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要通过加强岗位练兵、以会代训、经验交流、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大力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使其规范执法。
 
  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法律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一)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检察机关要始终站在法律监督的立场上依法行使检察权。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从执法理念、执法素质以及法律监督机制方式、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进一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观念,通过深入的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从而为司法工作和能力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加强检察研究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树立以业务工作为中心的观念,加强对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的研究,加深对法律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工作程序,全面规范办案活动,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健全和完善办案质量保障体系。
  (二)全面加强业务建设,促进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提高。侦查监督部门,依法正确行使逮捕权,狠抓案件质量,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对轻微犯罪人员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公诉部门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加强公诉能力建设,强化证据意识,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出庭公诉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方向,主动出击切实解决案源发现难的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监所检察部门,要提高刑罚执法监督能力,充分运用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挖掘和查处监管场所在执行羁押、关押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落实纠防超期羁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民行检察部门,要有效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抗诉和再审建议工作。控告申诉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司法体制改革今年将完成试点,明年就将全面推开,所以,今年的改革任务很重,一是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和财经体制,强化上对下级的领导。二是改革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从工作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办案终身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完善外部制约机制,强化人大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防止监督权的滥用。四是加强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分类管理,善用人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严格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执法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优劣决定着检察工作的成败,因此,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针,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从严治检。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使大家真正把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放到突出地位,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的重任。
  一是要积极加强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要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要不断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勤政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干部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动检察队伍建设。
  二是要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和结合本院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誉观,增强忧患意识、团队意识、创新意识、进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走人才兴检之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要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培训计划,坚持从检察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出发,掀起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热潮,努力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向素质和效率要警力。要积极开展侦查能手、优秀公诉人、计算机应用能手、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调研论文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评选等活动,激励和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检察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身体力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狠抓落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