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从严查处 依法维护选举权威性

2016-07-21

——湖南衡阳贿选案反思关注关注  
  编者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贿选是对我国党代会制度和人大制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公然挑衅。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时至今日,反思该案带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带来的巨大冲击和反思,仍在跌宕。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那么,如何避免类似湖南衡阳贿选案的拉票贿选事件?回顾这起“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案,我们要深刻认识这起案件给我们发出的强烈警示: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此案发生的原因,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正如中组部负责人所说:今年将通过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督查等手段,“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通过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选举中的破坏选举等行为,维护选举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事件回顾】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衡阳破坏选举案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只有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才能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只有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人大代表,才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和尊严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利,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级人大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全社会都要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启示与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问题,绝不容许任何形式的破坏。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有选举法和党的纪律规定,中央及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强调,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按照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点。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称号不容亵渎,更不能用金钱来换取。
  从公布的案情看,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一次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该案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令人触目惊心。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着国家政权建设,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涉案人员明目张胆“用金钱换选票”,冲击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红线,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既神圣又庄严。它是我国一切国家权力的政治基础。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把人民代表选进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送钱拉票行为使金钱利益左右了选举人的意志,侵犯了人民平等自由的选举权利,破坏了国家确立的选举制度,是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践踏。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是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对人民必须采取的一种负责任态度。预防腐败,根本在于斩断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联系。2013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在哪个领域,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反思这起案件,特别是当前正在进行的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党纪政令的权威和尊严;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把关,确保换界选举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