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6-08-01

    老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平安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相军、许进标、贺定国、靳得诚、蔡建刚、刘娟及委员共19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海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涛,区政府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然后根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老城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老城区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老城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老城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名额的决定(草案)。
    最后对这四个工作报告和三个决定草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老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王建华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乔雅丽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范新生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瑞同志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秦学群同志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陆玉香同志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史千灵同志为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郭秋香同志为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