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点击

2017-02-23

  11月1日至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向市政府交办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96件,截至9月12日,296件建议均已答复完毕,满意281件,基本满意15件。重点建议25件,24件满意,1件基本满意。重点建议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叶晋予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进程的建议》(第2号)
 
  办理情况: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根据《规划》,到2020年建成1号线工程和2号线一期工程,总长约41.3公里。目前,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成立,1号线史家湾站和2号线洛阳龙门站两处试验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姚志学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洛吉快速通道公交车的建议》(第6号)
 
  办理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已拟定《洛阳市公交企业深化改革方案》,计划以交运集团所属的长运站务公司为主体新成立城乡公交公司,把现有的400余辆城乡客运车辆改造为以公交方式运营的客运车辆,承担洛阳至偃师、孟津、新安、伊川、宜阳、吉利的客运任务。城乡客运票价实行城市公交价格,票价补贴由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共同分担。目前,该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偃师、孟津、宜阳已开通试运营线路。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3.张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贯通汉宫路与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纬一路的建议》(第11号)
 
  办理情况:汉宫路向西打通至纬一路建设工程全长3050米、红线宽40米,施工工期7个月,采用PPP模式建设。目前,道路设计、勘察、方案评审、招标公告发布等工作已完成,预计11月底前完成资格预审和项目采购工作,12月底进场施工。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4.张景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编制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的建议》(第16号)
 
  办理情况:一是编制《洛阳市洛北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该规划以保障管网设施通畅、公共安全为核心,重点突出管线的资源化利用,统筹协调电力、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等专项规划,使我市的地下管线网络更加科学、完善。目前,规划的初步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评审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预计12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的审查和报批工作。二是编制《洛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2015—2020)》。该规划明确了我市综合管廊的建设任务,建设总长度74.8公里。9月30日,规划通过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审查,预计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今年,古城路快速化改造时,将同步实施10.1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5.叶晋予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的建议》(第17号)
 
  办理情况:一是编制《洛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8月中旬,规划成果已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今年,市财政部门出台了《洛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融资计划及运营方案》,采取PPP模式为主导、政府直接投资为补充的方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三是积极申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6月2日,我市入选省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10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述文件,我市计划在3年内,通过实施海绵型生态水系、城市公园绿地、单位小区、道路广场等示范项目,打造56.8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四是做好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道路建设。今年实施的街头游园建设,在设计、建设中已融入海绵城市元素;隋唐城遗址植物园、隋唐洛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万亩生态园林等项目,采用透水式铺装和下沉式绿地、集雨型绿地等形式建设;正在实施的启明路、联盟路、武汉路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规范,在新建绿化带中增设雨水口,构建下沉式绿地。今后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将继续采用这种方式,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效果,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6.闫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1号)
 
  办理情况:一是出台政策文件。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实行契税补贴、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来洛购房。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农民和外来人员共购房90.52万平方米,套数8530套,销售额44.66亿元。2016年7月6日,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去房地产库存的工作方案》(洛办〔2016〕25号),从户籍改革、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等方面,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二是发挥土地调控作用。采取对商品住宅库存量明显偏大区域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等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9月底,共供应住宅用地14宗、面积44.03公顷,比去年同期减少40.2%。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采取提高个贷年度目标、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信用借款用于公积金贴息贷款、降低贷款楼盘准入条件、简化办理环节等措施,加快公积金审批放款速度,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9月底,已向1.1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04亿元,同比增长15.93%;向银行借款3.4亿元,用于公积金贴息贷款。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7.郭震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我市东区供热的建议》(第26号)
 
  办理情况:《洛阳市集中供热热源及热力管网建设规划》明确提出通过改造现有热力主管网,实现各供热区域热力管网互联互通。今年,供热东区预计可新增6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目前,华润首阳山电厂至市供热东区的“引热入洛”工程主管网已敷设完毕,9月初完成了注水并启动冷、热调试,九都东路热力主管网已全线贯通,新街热力主管网除2个节点外已敷设至洛阳东车站,今年采暖期可满足九都东路和新街沿线群众的用热需求。下一步,将根据居民用热需求,逐步敷设东区各路段的热力管网。另外,孟津神华电厂至310国道的22公里高温热水管线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8.张晓青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建议》(第37号)
 
  办理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就《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待《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稿)》出台后,我市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简化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条件和流程。二是加强培训。11月份,将组织各城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社区办事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宣传。目前,已将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成立流程、社区办事处职责等内容编辑成册,制作了宣传手册2万本、宣传板面2000张,发放各城市区物业办并在住宅小区张贴,助推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四是创新社区治理结构。今年,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河南省社区治理创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交叉任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今后,社区居委会将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推进社区居委会担负的社会化管理事务与业主委员会承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经济管理事务相结合,实现社区居委会职能延伸与业主委员会职能扩展,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9.卫华平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洛河南岸建设与管理水平的建议》(第42号)
 
  办理情况: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洛浦公园南堤体育休闲片区东起西苑桥西侧,向西延伸约1000米,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由多功能活动场地、乒乓球场、健身器材和暴走道路等4部分组成,目前已建成投用;洛浦公园南岸洛阳桥至瀛洲桥段亮化设施提升改造一期主体工程已于9月底完工,在洛阳桥至西苑桥段安装路灯231盏,二期工程正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洛浦公园南岸瀛洲桥至凌波桥段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涉及环路、内部园路、广场、公厕等项目,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工作,正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另外,7月份至9月份,洛浦公园南岸王城桥至西苑桥段的9条上堤通道上新安装路灯23盏、新增座椅30套,洛阳桥至西苑桥段设置了健康步道、施划地面运动距离标识60余条。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洛浦公园南岸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已查处大货车闯禁行为50起、违法停车行为310起;完善洛浦公园南岸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已对凝碧南街、凝碧北街、积翠南街、积翠北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的交通标志及标线进行完善,在滨河南路部分住宅区段施划斑马线3处;通过联合执法,共制止和劝阻携犬入园、机动车违规入园行为600余起。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0.郭莉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第55号)
 
  办理情况:(1)伊洛路路灯安装工作。目前,伊洛路路灯已安装完毕。其中,龙门大道至焦柳铁路桥段已于8月份接通照明用电,焦柳铁路桥至二广高速段照明用电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保障,正与市供电公司协调接电事宜。(2)伊河堤顶路路灯安装工作。该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为龙门北桥至开元大桥段,二期为开元大桥至开拓大桥段,三期为开拓大桥至伊河东湖段。目前,龙门北桥至开元大桥段路灯安装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手续,随后将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1.张晓理、袁玉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水系建设,加强景观水系管理运用的建议》(第93号)
 
  办理情况:(1)景观四支渠建设工程。景观四支渠为高铁龙门站至泉舜中轴带之间的4个人工湖,北侧2个湖于2009年年底建成,南侧2个湖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建成,5月10日至15日进行了试通水。目前,景观四支渠水源由景观二干渠自南向北供水,景观二干渠取水口位于洛河金水堰水电站引水渠内,水电站发电用水和景观二干渠引水之间长期存在矛盾。为解决景观四支渠水源问题,市水务局已着手洛河金水堰水电站收购工作,目前,有关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即可实施,届时可优先满足景观二干渠和景观四支渠4个人工湖的供水需要。(2)加强渠道日常管理。市水务局已对牡丹大道沿线的景观三支渠进行了全线清淤,今年牡丹文化节前恢复蓄水。同时,加强了沿渠群众的宣传工作,制止渠边洗车、洗衣和倾倒垃圾等行为。该建议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12.马安乐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高层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的建议》(第95号)
 
  办理情况:2015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要求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专业化,鼓励供水企业统建统管,确保水质安全。因此,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统建统管既是国家政策导向,也是当前抄表到户、计量到户、实行阶梯水价的客观要求。另外,对于开发企业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主管部门在项目设计、材料选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经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水。今后,市水务局将进一步提高供水企业的服务水平:一是降低施工费用。对加压设备、管道材料、闸门配件进行公开招标,降低材料价格并建立推荐名录,由开发企业自行选择。二是抓好设计衔接工作。工程前期,免费审核开发企业的给水施工图纸,由开发企业按照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三是确保施工工期。供水企业在委托施工合同中要明确施工工期,如未能按期完成,由市水务局进行核查处理。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3.刘朝轩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洛浦公园西段的建议》(第101号)
 
  办理情况:根据《洛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示范段规划设计方案》,洛河城区段32公里(宜阳市区交界处至李南桥)河道两岸提升改造按照郊野生态段、创意产业段、城市活力段和历史文化段分步分段实施,主要包括治污截污、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景观提升、亮化提升等工程。其中,郊野生态段从宜阳市区交界处至凌波桥,创意产业段从凌波桥至涧河入河口,城市活力段从涧河入河口至洛阳桥,历史文化段从洛阳桥至李南桥。该建议所提的洛浦公园西段(秋风园至宜阳县界)位于郊野生态段和创意产业段内。目前,历史文化段建设工程主体已完工;洛河西湖建设工程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主要包括牌瑶河口至西南环高速公路桥8公里的河道生态治理、拦河坝等工程。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主体已编制完成,正在完善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手续。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4.张景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建议》(第112号)
 
  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情况:7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关于编制洛阳市“十三五”能源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请示》,提出采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新能源规划》打捆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编制单位。目前,市财政局同意以该形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上述3项规划的编制申请已提交政府采购评审中心进行招标评审,此项工作完成后即可按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同步研究服务体系、市政准入、用电价格等配套政策,并结合规划内容,先行在3至4个区域试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5.付红军代表提出的《关于科学引导新能源电站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27号)
 
  办理情况:一是编制规划。7月11日,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关于编制洛阳市“十三五”能源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请示》,提出采取《新能源规划》与《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打捆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编制单位。目前,市财政局同意以该形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上述3项规划的编制申请已提交至政府采购评审中心进行招标评审,此项工作完成后即可按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二是推进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我市纳入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共50个,装机规模236.3万千瓦,计划总投资201.5亿元。其中,光伏发电项目34个、风力发电项目16个。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8个、风力发电项目已完成1个。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6.李佑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9号)
 
  办理情况:一是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8月9日,结合《洛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72号),明确了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对推动传统道路物流转型发展、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园区、提高物流车辆通行便利度等工作作了部署。二是加强城市物流配送项目建设。推进大张物流园、丹尼斯物流中心、林安(偃师)国际商贸物流城等城市物流配送项目建设,目前已为大一物流、一拖物流、格力物流、林安物流、容威物联中心等项目争取了国家、省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引导洛阳交运集团整合现有配送资源,参与大型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城市集中统一配送公司,带动了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三是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组织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大一物流公司、腾野物流公司等物流企业,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目前,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第二批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7.刘文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的建议》(第143号)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月23日,在新安县召开了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现场观摩会,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出台政策文件。《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洛发〔2016〕6号)已明确把电子商务业作为六大新兴产业进行培育,提出了实施县域电子商务培育工程的工作任务。目前,已出台《洛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6—2020)》《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之洛阳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洛阳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三是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偃师市、洛宁县、新安县、宜阳县、栾川县、孟津县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已投入运营,伊川县、汝阳县、嵩县正在筹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四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新安县初步形成了“县级运营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三级运营体系,中州农商网上线运营,基本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全覆盖;宜阳县、栾川县、伊川县、孟津县建立了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引导企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整合远程教育、邮政、金融等各类电商资源,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五是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活动。针对各县(市)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考核评价方法、考核内容、分值及认定标准。目前,各县(市)已结合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组织了培训。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8.叶晋予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企业还贷周转金,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建议》(第153号)
 
  办理情况:2016年4月,市金融办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申请增加还贷周转金规模的情况报告》,申请增加还贷周转金5000万元,市财政局已于7月22日拨付。此外,我市还贷周转金业务获得2015年度省财政奖励资金1950万元,已于2016年6月拨付入池。目前,通过财政增资、省政府奖励资金拨付入池和自身积累,我市还贷周转金规模已达2.1亿元。截至9月底,已办理还贷周转金业务1290笔,企业无偿使用资金51.2亿元,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19.安占立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率先脱贫县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配套补贴力度的建议》(第159号)
 
  办理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扶贫搬迁任务是19000户、69231人,总投资50.7亿元。其中,中央、省专项资金4.85亿元,群众自筹2.08亿元,申请贷款43.84亿元,贷款由市县政府统筹以后年度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和本级可用财力进行偿还,搬迁贫困户每人只需3000元即可实施易地搬迁。根据全市易地搬迁脱贫规划,今年我市要完成5767户、20615人的搬迁脱贫任务,目前已完成2000户、1.06万人。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0.梁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的建议》(第177号)
 
  办理情况: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4月18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洛阳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洛发改办〔2016〕26号),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等8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出台《洛阳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1号),采取统筹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措施,逐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目前,已在孟津县、新安县、西工区、涧西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三是开展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月29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洛阳市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洛卫社妇〔2016〕4号),建立“1+1+1”组合式签约服务模式,从7月1日起,在城市区全面开展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四是争取资金支持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及内科病房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市卫生计生委已争取中央资金6360万元,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其余资金筹集方式,确保3年内建成投用。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1.王君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议》(第180号)
 
  办理情况:9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作了部署。目前,我市已成立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1月1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2.钟社普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城乡师资力量的建议》(第193号)
 
  办理情况:(1)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出台了《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6〕22号),对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解决复式班问题、提升农村教学点等工作作了部署,计划用3年时间完善提升教学点;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今年计划为236所中小学校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地等设施,为145所中小学校配置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远程教学设备等器材,目前已开工学校233所、38.2万平方米,为124所学校配置了相关器材、采购资金3475.67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至2015年共投入资金9.8亿元,为1109所学校实施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共完成单体新建项目798个、改扩建项目778个;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目前已安装交互式班班通设备2万余套、“班班通”工程终端覆盖率达96%以上,476个农村教学点实现了网上数字资源点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2)均衡城乡师资力量。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程,目前新安县、栾川县、西工区、涧西区、吉利区等5个县(区)已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孟津县、洛龙区、瀍河区等3个县(区)已通过省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12月份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实施区域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名师名校长、农村教师素质提升等七大工程,目前已集中培训教师8000余名,提升了教师素质;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今年为9个县(市)招聘的1273名特岗教师已于8月31日上岗,286名农村教学点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已报到入学。此外,每年选派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3.曲焕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多渠道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第225号)
 
  办理情况: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6〕11号),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用电、科技创新等方面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500至6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集群。推荐10家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已将相关资料上报省产业化办公室,新认定47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7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12个。四是实施扶优育强工程。开展“十群百龙”扶优育强工程,已筛选10个农业产业化集群、1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培育。五是加大农业市场营销和品牌培育力度。今年以来,组织我市农业企业参加了第十九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二届中国深圳绿博会、农民日报社第三届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等多项展会活动,获得多个奖项并签订了购销协议,开拓了我市农产品市场,提升了农产品品牌形象。六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全市依托各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成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9个、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系)33个、示范面积3万余亩。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4.智灿彪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力度的建议》(第233号)
 
  办理情况:一是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近年来,先后对陆浑灌区东一干、陆浑灌区西干渠、伊川西干渠、孟津黄河渠、龙脖灌区进行了修复和节水改造。今年,向省水利厅、财政厅申报了灌区节水改造滚动计划。目前,中州渠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已开工,伊川摩天渠、汝阳玉马、洛宁洛南渠等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快田间水利工程修复和配套建设。偃师市、宜阳县、伊川县、洛宁县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改善灌溉面积24.9万亩;孟津县实施了国家高效节水示范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9万亩;争取资金1.56亿元,在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汝阳县、嵩县实施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3.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83万亩。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年底前可完成总任务的80%,2017年上半年完工;争取资金660万元,用于2016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总投资的74%,偃师市、新安县、洛龙区等6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灌区已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强化工程管护。通过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保障农田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
 
  25.林绍议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运用互联网+,促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第276号)
 
  办理情况: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启动《洛阳市城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配置养老机构,进一步规范“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发展智慧养老产业。建设运营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了名医问诊、家政服务、生活帮助、紧急救助等服务。目前,登记在网老年人82万人,签约服务商家达500余家,年呼叫量达300万次;运用“互联网+代购配送”模式和微信“一家超市”客户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配送服务;西工区、洛龙区启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通过APP客户端对上门服务人员实时流程监控,确保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服务。三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全市新建养老机构9家、新增床位1920张,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个,农村老年幸福院186个。四是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9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98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建设项目。目前,宜阳汉山、伊川凤山、汝阳西泰山、龙门凤翔等4个宜居养老项目已动工。该建议代表反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