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加快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步伐,推动洛阳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7-02-23

——2016年4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卓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2016年3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由曲焕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步伐,推动洛阳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交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并作出决定。
    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文涛的领导下,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农工委采取集中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召开座谈会与提议案代表见面沟通、积极与市扶贫办等部门对接协调等方式,对该议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4月15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审议结果报告,4月21日,主任会议进行了审查把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研究的过程
    一是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接到该议案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了一次集体学习,农工委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深刻领会了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
    二是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为了增强议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3月17日,原文涛副主任带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到洛宁县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扶贫办和洛宁县的扶贫攻坚工作汇报,专门就该议案的有关情况当面与提议案的代表进行了深入详细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了解了代表的本意,理清了议案办理的思路。
    三是全面了解现实情况。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到市扶贫办查阅文件、了解最新数据,三次分散到基层开展调研,与参与社会扶贫、从事农村支部书记工作的市人大代表深入交流,全面直观地了解了我市贫困的现状、上级政策落实和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审议意见和建议
    该议案主要提出了三个建议,一是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分步实施,统筹推进;三是凝聚社会力量,精准帮扶到位。关于这些建议,中央和省已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部署,我市也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正在逐步落实见效。
    (一)中央、省、市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目标,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责任、扶贫投入等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提出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五条途径”,落实“五项举措”,加快精准脱贫步伐,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对落实上级部署,实施精准扶贫,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正在实施
    我市制定的“十三五” 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1月刚刚实施,提出的基本原则就是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规划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细化,对贫困县、非贫困县、贫困村实现目标和贫困户脱贫目标进行了量化,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进行了具体化,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社会扶贫机制比较健全
    2013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社会扶贫新机制、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以定点帮扶工作为引领,以社会化公益扶贫“爱心圆梦工程”和社会化产业扶贫“金果树工程”为抓手,定点帮扶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工作新格局,建立了城市区与贫困县区域对口支援机制、定点帮扶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等,广泛凝聚了全社会力量,有力推进了社会扶贫工作。
    根据议案的内容、代表的意见和我市的现实情况,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认为,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已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实际,细化任务、细化措施、细化责任,把上级的要求和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早见成效。因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视察,适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者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