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2-23

(2016年3月5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海滨院长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