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2-23

(2016年3月5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鲍常勇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过去一年市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