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7-02-24

——2016年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李焦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于2016年3月2日召开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并向市委进行了请示汇报。2月26日,市委作出批复(洛文【2016】30号),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会议地点、组织领导等事项的建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节约、高效、务实”的原则,统筹考虑,认真谋划,扎实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加快构建、完善和提升九大支撑体系、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务实创新,为不断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地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关于会议的建议议程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共有8项:(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3)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三、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
    会议时间:2016年3月2日至5日,正式会期四天。
    会议地点:代表驻地集中设在钼都利豪酒店,部分工作人员驻地在智选假日酒店。
大会主会场设在洛阳市会议中心,主席团会议地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会议室。
    会议日程大致安排:3月1日,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3月2日,举行大会开幕式、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财政预算报告;3月3日,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听取人大、两院报告,通过选举办法,提出候选人名单;3月4日,审议人大、两院报告、酝酿候选人名单;3月5日,继续酝酿候选人名单、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表决各项决议草案、进行大会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市委主要领导讲话,举行大会闭幕式。
    本次会议正式日程安排将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四、关于会议规模
    参加本次会议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共482人;
    列席会议的有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以及市直单位、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99人。
    五、关于会议的组织领导
    会议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将成立大会临时党委,领导大会期间的工作。会议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会议期间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会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下设会务组、组织选举组、简报材料组、议案组、计划预算组、宣传组、生活组、信访组、保卫组共9个组,具体承办和落实大会的各项筹备及服务工作。
    以上汇报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附件:
1、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2、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