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侯占国任职的议案

2017-02-24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任命:
    侯占国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予审议。
 
 
市长:鲍常勇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