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03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市直有关部门:
    2017年2月28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九大的召开之年,也是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省委对我市发展的新战略定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全面推进“9+2”工作布局,努力在依法履职上有新作为,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再创新佳绩。
    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
    1、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市委提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部署,及时开展调研论证,列入立法计划。
    2、完善立法机制。不断强化人大的立法主导地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立法顾问的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
    3、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清理、废止、实施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各项法规上下一致、相互衔接。
    4、圆满完成2017年立法计划。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2017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两部,即:《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要加大对立法计划实施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按时提请审议。组织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法规质量,确保立法实效。
    5、认真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供热条例》的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规范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多渠道收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论证筛选,编制好2018年度立法计划。
    6、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依法治市夯实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7、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反映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二、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8、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60个重大专项,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依法监督、加强重点监督、实施跟踪监督,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0、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脱贫攻坚、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教育均衡发展、环境保护、治安管理、法院审判监督、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
    11、认真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重点地选取有关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进一步完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着力推进问题解决,提升监督效果。
    12、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围绕现代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组织人大代表对古城快速路、龙门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旅游市场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养老事业等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13、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协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努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14、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立足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5、围绕国家、省委对我市发展的新战略定位,积极开展多方位、多层次、有实效的视察调研,集思广益,务实重效,及时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途径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 
    16、采取视察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7、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  
    18、通过开展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从不同方面了解和掌握被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切实加强任后监督。
    四、强化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定,强化重点建议办理制度、台账制度和公开办理制度,健全代表回访联系机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准确了解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合理确定承办单位。健全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对口督办机制,完善“一府两院”领导领办制度,加强对跨年度办理建议的跟踪督办。采取听取和审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督办情况、对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效。
    20、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通过组织代表学习培训、集中调研、上下级人大代表联动视察等形式,切实提高代表提议案、提建议的能力和质量。
    21、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走访、接待基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健全代表述职、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加强约束管理,提升代表意识。
    22、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完善异地视察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围绕“9+2”工作布局开展异地视察调研。优化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
    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国、省人大换届选举的代表推荐工作,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24、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监督指导,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进一步落实基层代表选举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完成。
    25、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结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对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特别是对没有落实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定期召开基层人大、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促进工作提升。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夯实履职基础
    26、加强政治建设。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和指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7、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廉洁建设。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常委会和机关党风廉洁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做接地气的调查研究,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的作用,建立健全机关党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专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常委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8、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定期学习计划,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9、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常委会和机关重要活动的经常性宣传,加强对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的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认真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和洛阳人大网站,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
    30、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外国友好城市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积极服务我市对外开放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