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3-07

——2016年12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尚荣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321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108件,财政经济方面的67件,教科文卫方面的39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23件,内务司法方面的37件,其他方面的47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6件,市人民政府29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6件,市人民检察院8件,其它有关机关、组织13件(含合办件)。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265件,约占总数的82.6%;涉及面广办理周期较长、列入拟解决的52件,约占总数的16.2%;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4件,约占总数的1.2%。见面率和答复率均为100%。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21件。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顺应群众期盼的具体实践,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确保办理效果。
    (一)领导重视,明确办理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主要领导和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加大办理力度,提升办理成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提早入手,对321件代表建议进行初步梳理分解;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立即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进行审查和再分解,确定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及责任人,确保建议分解及时、准确。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建议集中交“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进行办理,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对分管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通过召开党委或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与部门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二)突出重点,务求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扩大)会议按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代表反映集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研究确定了25件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为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将重点建议的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及责任领导、答复时限、办理情况、代表反馈意见等在《洛阳日报》、人大、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坚持领导牵头办理制度,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协调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在办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等建议过程中,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委局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深入调研、现场协调等方式,使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25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对24件表示满意,1件表示基本满意。
    (三)加强沟通,注重办理质量
    一是建议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与对口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个别办理方案措施不实、针对性不强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答复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表决为基本满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表决为满意。会后及时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进行反馈。二是承办单位坚持“先协商,后答复”,通过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或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使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加强与代表的联络互动;在法院周刊(手机报)专设“代表委员谈”栏目,刊发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创新开展了“二次办理”工作。对于办理周期较长的代表建议,在初次答复代表后,持续加强办理力度,及时向代表沟通反馈办理进展情况,确保初次答复的承诺得到有效落实,避免出现“一答了之、不见下文”现象。
    (四)跟踪问效,狠抓办理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利用联系代表、调研视察、抽查暗访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实地查看办理落实情况,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动态监督。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按照对口督办的原则,分别组织对“一府两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尤其是重点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全面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1月8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抽查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对办理答复承诺事项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促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先后到18个办理单位现场督办,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报》3期,下发《督查通知》16份。市人民检察院明确办公室为代表建议督办责任部门,定期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汇报会、推进会,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后续办理工作力度不大,办理进度缓慢;对涉及多个单位合办、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个别主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够,承办单位配合协作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办理合力。
    上述问题应进一步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监督法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法的规定,不断总结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提出、批办、办理和督办制度,更加注重解决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建立长效跟踪督办机制,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效果;对涉及多个单位合办的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进承办单位之间有效沟通、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