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湖镜副主任带队视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职能作用,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湖镜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视察调研。
视察组一行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对汇缴中心、个贷中心等窗口单位进行实地察看。视察组具体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与服务相关工作,并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红军的工作汇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的,下设市区营业部,下辖洛阳铁路分中心和偃师等10个管理部。截止2017年2月底,全辖累计归集公积金359.53亿元,缴存单位6602个,缴存职工49.34万人,全辖累计为11.76万户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1.13亿元,支持购房面积1488.75万平方米。
视察组在实地视察和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归集、信贷、提取等工作上取得的成效,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发挥职能作用、公积金管理立法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完大家讨论发言后,刘湖镜强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与人们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中心的干部职工在住房民生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全社会应当更加的关注、支持公积金管理工作,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使公积金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对于今后的工作,刘湖镜要求: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环境、增设服务网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充分发挥住房民生保障功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市人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人大角度支持好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落实,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共享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