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川县金融业支持县域中小企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 刘 克 苏敬锋 何月明
为了推动金融业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资金链衔接缺失的问题,2015年底,伊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灿秋带队,通过走访、查阅报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伊川县金融业支持县域中小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伊川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
伊川县目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伊川农商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15.89亿元,较年初增加74.59亿元,增长30.9%,较去年同期增加67.9亿元,增长27.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71.86亿元,较年初增加20.45亿元,增长13.5%,较去年同期增加18.7亿元,增长12.2%。存贷款增量和同比增速位居全市第一位。2016年以来,伊川县各金融机构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职要求,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紧围绕“工业兴县、产业立县、科教强县”的总目标,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增长,但仍然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限制了县域中小企业与金融业的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
二、目前伊川县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
由于历史原因,伊川县传统行业众多,煤电铝、磨料磨具、机械铸造、耐火材料等行业为伊川县的经济腾飞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下滑、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伊川县的传统优势行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诸多挑战和压力,当下多数企业出现订单减少,资金回笼周期延长、周转困难的局面。另外,随着近年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伊川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来了大批的高新产业落户伊川,但是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大多项目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加之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多数行业受困于资金压力纷纷限产停产。
特别是2014年以来,某些项目资金链断裂,大量涉及民间借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连锁反应的影响,同时受当前经济形势的拖累,企业的资金回笼困难,出现资金缺口,导致银行贷款到期不能及时偿贷,形成逾期和不良。在此情况下,多数银行和担保公司为了降低自身风险,纷纷对伊川企业停止续贷或者变相压贷,使企业经营雪上加霜,财务成本急剧上升,大量企业对银行的做法产生抵触情绪,企业冒着进黑名单的风险不再配合银行贷款到期的偿贷工作,从而使不良率急剧上升,形成了目前银企互不信任的局面。特别是一些股份制银行的恶意抽贷给伊川县实体经济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大批工厂因资金缺口停产歇业。更严重的是,有些金融机构竟然对来自伊川的业务停止办理或者拒绝办理,一些本身经营良好的企业也未能幸免,对于银行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企业家们大都无可奈何,有苦难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贷比例失衡。截止2015年11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比 54.40%,较上月下降2.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6.8个百分点;全县金融机构新增存款74.59亿元,新增贷款20.45亿元,新增存贷比只有27.41%,较去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从调研情况看,金融机构吸收县内存款的比例明显大于投放贷款的比例,吸收的资金反哺县域经济的力度不够。国有商业银行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县内资金有部分转移、“流失”到县外,削弱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农商行贷款灵活方便,是近年来伊川县金融业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伊川县金融市场的现状是可以说是“存款九家抢、贷款一家扛”。止2015年11月末,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204.20亿元,较年初增加58.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108.80亿元,较年初净增15.00亿元,贷款净增额占全县所有金融机构净增总额的73.36%;其余8家银行存款余额111.69亿元,较年初净增15.72亿元;贷款余额63.07亿元,较年初净增5.45亿元,贷款净增额仅占全县所有金融机构净增总额的26.64%;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明显不足。有些银行甚至一直在压缩贷款额度。
(二)企业“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的矛盾突出。一方面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普遍收紧了对伊川县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贷款想放却缺少担保主体,借贷矛盾日益突显;另一方面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又急需金融的大力支持。随着伊川县“六大领域十大产业”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信贷资金需求也不断扩大,现行金融机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县域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影响金融业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原因
(一)服务能力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阻碍了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张力。一是县级贷款自主权限太小。信贷权限上收,市、县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小、业务范围窄,制约了县域资金供给。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只有贷款推荐权,而无贷款审批权,投放贷款的力度小,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与企业使用资金“快、急、短、频”的特点相悖。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不足。除农商行贷款灵活方便、惠及面广、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外,大部分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不灵活,基层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三是贷款门槛太高。当前环境下,为规避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一些银行的信贷考核机制局限于信贷规模和资金安全,门槛较高,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增大;伊川县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都向大企业、大项目倾斜,尤其各商业银行均对贷款风险管理实行刚性考核和贷款责任追究制,导致谨慎有余而激励不足,造成基层银行想放贷却放不出。导致有的企业和个人为解决关键时刻在银行贷不到款而又急需资金,不得不采取向民间借高利贷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还有的企业和个人因为难于获得资金支持,只能压缩投资规模或放弃投资。四是贷款成本较高。有的银行和担保机构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加之,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五是服务有差距。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形成“存款大家抢”的局面,当企业、个人有贷款需求时,银行考虑的是成本和风险,致使有的企业只能到异地银行融资。
(二)信贷运营机制不畅,影响了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担保难。伊川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数量最庞大的县域经济主体,具有最广泛的融资需求,但在其融资过程中,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由于信用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加之信用担保机构能力不足,制约了信贷投放。目前,伊川只有两家担保公司,担保机构资金缺乏、规模小,与伊川经济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大大增加了企业获得担保贷款的难度,造成金融机构难贷款与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矛盾。二是中小企业基础薄弱,自身融资能力不强。伊川县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特别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财务真实信息资料,是难以取得银行信贷的重要原因。部分企业抵押资产不足,集体厂房、租赁厂房等产权不明晰,农村产权融资机制还不健全。部分新上项目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未能完善,申请贷款时受到很大影响。部分县域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限,担保费率较高,削弱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三是抵押贷款效率低。一方面时效差,伊川县中小企业财务缺乏计划性,需要贷款时,一般比较急,但目前企业办理财产抵押需要经过评估、评级、授信等多道手续,涉及多个层面及部门,需要提供许多相关资料,时效性差,影响企业投资时机。另一方面成本高,办理抵押时各项费用较高,且抵押率低,一般土地、房产抵押抵押贷款额度只能达到评估价值的50%左右,造成企业融资成本高,多数中小企业难以接受。
(三)引导协调工作和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一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一方面,虽然定期不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宣传和服务工作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由于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不了解,加之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对接沟通不畅,没有做到信息互通,对一些好的优势产业扶持政策不够了解。二是中小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引进和培育的优质项目少,尤其处在经济转型期,还没有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粗加工、低技术、低附加值仍然是现阶段伊川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于吸引金融机构对资金的更大投放。
五、对策与建议
(一)银行机构要创新机制,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力度。一是增强服务地方发展意识。各商业银行要明确自身市场定位,要立足于服务县域经济,特别是当地的中小企业,不能脱离“本土化”服务。二是解决放权与门槛问题。县级金融机构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努力向上级机构争取符合伊川县信贷发展实情的信贷政策,要多汇报、多沟通,有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领导到伊川县实地考察,争取上级金融机构对伊川县实行差别化授权,切实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三是灵活运用政策,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各金融机构应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立足全县各类群体、各类企业的需要,加强政策调研,捕捉新的金融需求点,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特别是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资金需求特点,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量身订做”等经营策略,积极探索新的财产抵押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品不足的矛盾。加大信贷品种的开发和投放市场力度,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扩大自身盈利空间。
(二)政府要搭建平台,优化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加快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营造诚信氛围为切入点,建立信用宣传教育平台。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开办一些专题栏目,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守信典范。积极引入有资格的评级机构,组织县内有资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真正把诚信客户的荣誉证变为贷款优先证和通行证。二是加大对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和奖励。制定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按各银行实现新增贷款比列给予奖励,特别是对新增“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贷款任务的,给予重奖。同时,政府财政性资金业务,在全面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平衡发展的基础上做有选择性倾斜,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大,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重点照顾,进一步调动各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持续跨越发展。三是以依法行政为立足点,最大限度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房管、国土资源、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督导,最大限度地简化房产、土地、权证、库存商品的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四是密切政银企的沟通与合作,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一方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县域经济主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包括资金需求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市场信息;金融部门要及时向县经济主管部门传导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信息。另一方面可由县工信局组织,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广阔,管理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由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财务及融资培训,提升伊川县中小企业综合素质。五是以政府扶持为支撑点,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首先,鼓励、引导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在规范经营、风险管控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业务形式,扩展业务规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可以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由政府牵头,引进政策性或非政策性金融组织到伊川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投融资担保业务;此外,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对引进或县内民间资本成立的担保公司,可在税费等方面考上给予扶持。力争构建功能完善,运作规范,能够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