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棚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7-03-30

——2016年8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下,我市抢抓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机遇,精心组织谋划,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今年8月15日,市人大王树仁副主任亲自带队,对全市棚改项目进行了现场视察、督导,8月16日,市人大主任会议又专题听取了棚改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棚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近三年来棚改项目整体情况。
    1.基本情况。2014年至今,我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93个,其中城市区项目113个、县(市)项目80个,共建设安置房16.77万套、1799万平方米,任务量居全省第二。涉及总投资共118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71亿元。    
    2. 开工、竣工情况。截至目前,全市193个项目已开工188个、16.17万套、共计1734万平方米;已竣工71个、5.4万套、建筑面积约610万平方米;正在加紧实施的项目117个、10.77万套、共计1124万平方米;目前还有5个项目未实质性开工。
截至目前,我市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2253户(套),为消化商品房库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15年以来共争取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资金72263万元。共涉及77个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3个,主要包括安置房周边市政道路、水电管网、绿化游园等。通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居住功能,提升了居住环境。
    (二)通过市人大决议的棚改项目进展情况。2014年以来,我市城市区共有27个项目报请市人大决议向国开行进行政策性融资,其中:2014年17个项目、2015年10个项目,共涉及涧西、西工、老城、瀍河、高新、洛龙、伊滨等7个城市区。27个项目总投资额304.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18.6亿元。
    1. 项目进展情况。为落实市人大决议,我们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并坚持棚改例会制度、台账销号制度、三级督办制度等工作措施。通过市人大决议的27个融资项目,共涉及安置房建设规模36218套,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有3个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共计3158套、338.9万平方米,分别是:涧西区浅井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9号街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老城区中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3个项目主体已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施工,8个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3个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7个项目、36218套中进行货币化安置的为4013套,安置率为11%。
    2. 融资及资金使用情况。对于市人大决议进行政策性融资的27个项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棚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资金使用监督保障机制,从源头规避各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项目总投资304.5亿元,融资总额195.1亿元。截至目前,27个项目中,有25个项目已完成融资授信、签约、放款等手续,贷款已到账金额102.4亿元,已使用资金51.2亿元。在用款申办过程中,各城市区都能按项目资金使用实际需求情况编制用款计划,国开行同步按各城市区上报的用款计划下达用款指标,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放款。
    3. 工程质量情况。我们一方面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另一方面安排市住建委质监站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把安置房工程建成优质民生工程。
    4.配套设施情况。积极争取国家近10亿元资金,全面完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全市所有棚改项目全部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了幼儿园、社区卫生所,部分项目按规划要求还就近建设了学校、广场、游园等,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群众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受拆迁、手续办理、资金等因素的影响,个别项目进度迟滞于计划。全市193个项目目前有5个尚未开工;人大决议的27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分别为:涧西区七里河村改造一期项目,由于受到古城墙遗址位置的影响,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调整。西工区的唐屯村改造项目,因项目控规与总规不符,正在进行规划调整。涧西区王府庄村改造项目,由于受前期征迁的影响,致使开工时间滞后,现已恢复基础施工建设。)同时,受拆迁安置量影响,部分项目容积率偏高,设计标准不高。
    (二)资金问题。由于受到房地产总体形势不佳的影响,改造项目的招商难度加大,导致资金紧缺。同时,政策性融资受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限制,很难满足所有改造项目都能得到融资的支持。因此,资金困难仍是困扰全市棚改工作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资金风险控制问题。国开行贷款项目,建立了一整套安全可行的信贷措施,资金使用总体上比较安全。当前可能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控制:一是还贷问题,目前,我们还款的主要渠道是征迁土地的土地收益。受房地产形势影响,部分土地的价值会比预期降低,这将给如期还贷带来一定风险。二是个别项目分多期实施,如后期项目迟滞将对获取土地收益带来一定风险。但只要认真测算、扎实推进、加强监管,以上风险是能够控制的。
    三、下步安排
    我市将持续坚持以项目融资为抓手,以项目进度为核心,全面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一)继续加大融资力度。2016年,我市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有84个,安置房建设总规模73994套,项目总投资约370亿元,计划融资约210亿元,融资任务比较艰巨。今年,国开行、农发行仍按照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贷款。我们要按照市人大决议的要求,继续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政策性融资保障。目前我市已和国开行河南分行、省豫资公司进行了衔接,并邀请国开行的领导来我市对各城市区的融资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现在各城市区正在整理融资申报资料,拟于本月将申报资料报送国开行河南分行。
    (二)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目前,27个项目中多数项目都能按预定计划开工建设,但仍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我们的目标是全市所有棚改项目,必须在8月底前100%开工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台账管理每个棚改项目建立工程进度台账,实时、滚动记录建设手续办理、建设资金投入、施工进度等情况,倒排工期,节点推进。二是强化协调。协调市直相关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尤其在手续办理上建立“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办理。三是加强督查。市棚改办、市政府督查室每月要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实行月排名、季讲评、年总评制度对排名情况在媒体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奖励和惩处,对推进不力的实施严格问责。
    (三)着力保障资金安全。要坚决落实人大决议“确保资金安全”的要求。一是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各项手续,按时间进度拨付资金。二是在资金管理上,要健全市、区两级资金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三是在资金回收上,要坚持专户管理,建立棚改还贷基金,确保到期贷款能及时偿还。
    (四)切实保证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维系社会稳定大局的根本所在。一是责成各城市区政府严格按照市人大决议的要求,切实履行安置房建设工程量的实施主体责任,二是协调。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加强项目质量的监管和服务,促进安置房又好又快建设,使广大群众早日回迁、满意入住。
    (五)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建设标准。一是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不断提高货币化安置率。二是创新模式。逐步由“市场运作”为主转变为 “政府主导”为主的运作模式,实行区域化统筹改造,坚持统一规划,整片推进,提升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和水平,使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景观提升有机结合,真正实现“改造一片、靓丽一片”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作为,主动融入“9+2”工作布局,不断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