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03-30

——2016年8月2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洛浦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洛浦公园始建于1996年,经过近20年连续不断的建设,已成为跨洛河两岸,贯穿我市6个城市区的景观带,现有绿地面积约500公顷、10级橡胶坝,水面宽度为600米~800米,除满足市民游憩、观赏、休闲、锻炼等功能要求外,对防洪排涝、调节城市气候、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对洛浦公园的范围、部门职责、规划建设、园内管理、河道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洛浦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洛浦公园的范围为,“洛河上游西南环高速公路大桥以东至洛河下游二广高速公路大桥以西为公园规划控制区。公园堤脚线向外50米为公园绝对控制区”。随着多年连续不断建设,洛浦公园的实际范围已超出《条例》规定范围。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在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上还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头管理,造成体制不完善。市园林局负责洛浦公园的综合管理协调,水务、住建、规划、国土、公安以及洛龙区、高新区、瀍河区等城市区政府,负责区域管理、条块管理。目前,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完善、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造成“多龙治水”、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部门利益倾向严重,该管的不管、不该管乱管,监管缺失,造成一些问题久拖不决、越拖越大。据统计,洛浦公园内95处建筑设施中,按照建筑设施的同意建设单位来看,市园林局52处,占地面积19658平方米,建筑面积45364平方米;市水务局32处,占地面积25634.04平方米,建筑面积182549平方米;高新区10处,占地面积20155平方米,建筑面积20766平方米;市电视台1处,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这些建筑是由各相关部门各建各的、各批各的。
    (二)规划执行不力,形成违章建设多。《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水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但有些部门出台了一些与《条例》不符的文件,导致违法建设数量有所增加。95处建筑按照有无规划审批情况看,有规划审批项目13个,占总数的13.6%,占地面积25300.4平方米,建筑面积28856平方米。无规划审批手续项目82个,占总数的86.4%,占地面积271853平方米,建筑面积220823平方米,且目前多数建筑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公园管理范围内商业化运营问题突出,公益性不足。在政府主导的改造提升中,原意是想通过改造提升,增加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设施,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在改造过程中,私自建设、拆旧建新、批小建大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项目改造成了茶社、饭店等经营性场所,失去了公益性、群众性。例如:洛浦公园中段上阳宫橡胶坝左岸管理房被改造为河洛戏园和半岛明珠饭店,对外经营,污水排放,社会反应强烈。
    (四)基础性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到位,公园部分路段路灯毁损严重,残疾人通道不健全,公园内局部路段应有的休闲锻炼场所不足,群众进出公园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滨河南北路的过街天桥及其他通行设施没有建设到位。管理水平低,人员少,便民设施、安全保障等不到位,目前公园内还有部分旱厕,污水排放问题没有解决;公园内存在机动车通行且车速较快,夜间治安巡逻不到位等问题。
    二、所做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责成市园林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会同市水务局、规划局及高新区、洛龙区等单位做好该项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搞好自查自纠。市政府对洛浦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自查阶段,亲自带领市园林局、水务局、规划局和相关城市区现场查看洛浦公园规划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要求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对洛浦公园内的违法建筑进行详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及时汇总问题,并逐一认真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二)坚持依法依规,撤销违法规定。对与法律法规明显不符的文件进行清查,例如《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83号)中,关于“河渠蓝线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要与周边城市规划相衔接,具体项目由市水务部门统筹安排设计,组织实施,不再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定明显与法律法规不符,市政府发文予以撤销。
    (三)坚持规划引领,加大处罚力度。在此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该拆的拆,该罚的罚。例如,亚龙湾二期陆上游乐园项目因涉嫌侵占强制性规划被住建部督办拆除。截至2016年7月9日,已完成了对亚龙湾U-18、U-20图斑建筑物的拆除工作;目前水投集团按照7月5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正在开展后续拆除补偿工作,补偿款分配方案已分别报市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备案监管,并委托资产评估和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
    (四)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和《洛阳市洛浦公园科学化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以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秩序管理、公厕管理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检查考评和通报情况等制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认真做好公园内绿地养护和管理,切实做到乔灌木生长旺盛,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园林设施和小品破损及时修复,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和健身的场所。
    三、下步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逐步恢复公园的公益性、服务性、群众性功能。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由市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督促各部门进一步严格尽职,细化措施,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所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纠正一切违法行为。坚持开门整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帐,逐条确定整改内容、措施、时限等,明确整改责任,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依法有序解决好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划法规的宣传、专题教育培训,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规划意识,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总体规划的执行尤其是强制性内容的执行,确保不发生占用河道、绿地等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现象。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严格规划审批、调整程序,确保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从严从重处理。
    (二)坚持管理创新,理顺体制机制。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切实解决职责不清、交叉管理等问题。由市园林局担负起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定期召开碰头会、协调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将涉及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列入日常督查计划,逐一落实责任,推进问题解决。
    (三)坚持基本定位,恢复公园公益性。坚持公益性原则和定位,对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对一些不属于必须拆除的建筑,尽快完善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突出公园公益性、休闲、娱乐、健身等特点,将其改造为图书馆、文化馆等便民场所、惠民场所。
    (四)坚持惠民利民,完善公园功能。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日常监管等多种措施,修建公厕、健身场所、残疾人通道、路灯等基础设施,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完善公园的体育休闲、便民服务、群众娱乐等功能,真正将洛浦公园打造成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
    (五)2016年整改内容
    1.亮化设施:对洛阳桥至瀛洲桥段的亮化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庭院灯164盏,增设庭院灯数量241盏。增加景观柱灯495盏。
    2.建设健康休闲步道:在北堤洛阳桥至西苑桥之间建设公园休闲健康步道,总长度6300米,同时增设门球场2个,羽毛球场2处,在南堤西苑桥西增设棋牌桌10张。
    3.残疾人通道与公厕改造:改造玻南路口、七一路口、水榭王城等七处入口,增设残疾人通道;改造建园初期建设的丽新路口、牡丹桥东和秋风园厕所,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解决老旧厕所蹲位少,上下水不能联网的问题。
    4.监控系统:在主要出入口及游客密集区,增设红外360度摄像头,实现洛阳桥至西苑桥南北堤监控全覆盖。
    5.便民服务措施:公园内所有面向大众开放的酒吧、茶社、咖啡厅免费为市民游客提供开水服务。增加垃圾箱120套,坐凳增加100套;在南堤设置消防取水口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