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7-03-31

——2016年11月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武宏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工作评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我们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狠抓建章立制,共制定落实整改措施68条,出台指导性文件21个,建立完善管理制度7项,开展专项活动16项,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
    1.关于普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通了“法治洛阳”微信公众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也开通了法治宣传手机报或微信平台;二是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开展全市青少年普法知识漫画作品设计大赛,共征集漫画作品500余幅,为创建法治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六进”、“六个一”活动和法律“六上”工程。5月份以来,全市组织“法律六进”专题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新建法治宣传栏1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法治宣传广场6个,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
    2.关于对公民建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缺乏深入研究,对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召开2次专题研讨会,邀请省、市法律专家、教授进行深入研讨;在“七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印发了《2016年洛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16年度洛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细则》,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优化升级。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3.关于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专职不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成立督查组,督导洛办〔2012〕49号文件落实;同时督促指导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伊川、洛龙、孟津等县区共招聘97人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宜阳从其他部门调入25名公务员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人员不足问题。
    4.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对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提出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社区矫正专用QQ群,及时下发工作通知,提醒工作任务,反馈工作信息;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个别县区调解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举办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6期,对全市18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同时,结合“十百千优”活动的开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素质。成立督查组,对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补贴落实不到位的嵩县、偃师、汝阳等县(市),下发了整改通知,目前,偃师、汝阳等县(市)已整改落实到位。
    6.关于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不够规范,对超范围接案、虚假承诺行为处罚不力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服务社会,规范执业”活动的通知》,组织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分。组织对全市3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了依法规范执业水平。
    三、法律服务工作方面                            
    7.关于对律师行业宣传、推介不够,对年轻律师培养、帮助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忠诚、为民、法制、正义、诚信、敬业”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律师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规范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二是与洛阳电视台联合拍摄、播出律师形象宣传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以市律师网为平台,加大对优秀律师的宣传力度,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三是今年开展4次律师培训活动,培训律师近1000人次,并通过结对帮带、提供案源、减免会费等形式为青年律师成长铺路。
    8.关于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不够,执业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积极沟通,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并切实加强协会维权委员会建设,为被侵权律师提供援助和支持。
    9.关于律师事务所规模普遍较小、专业化程度不高,对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控制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鼓励律师所资源整合、强强联合,目前有2家律师所正在商谈合并事宜。二是切实加强对执业律师的投诉、调查、通报等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加大惩处力度,并建立执业律师违规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册”,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教育。
    10.关于律师协会超期未换届,未设置专职人员,会费收费标准较高,会费管理需进一步公开透明等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第五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和副会长,成立了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并公开招聘了1名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市律协受省律协委托代收会费,已将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公示,下一步,将把年度财务报表在常务理事会上通报,进一步提高会费管理透明度。
    11.关于公证员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公证员办证态度生硬,引发群众不满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公协<加强以严肃法纪为重点的公证行风建设>精神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公证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巡查制度,将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5月份以来,组织了3次巡查,对发现的5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             
    12.关于便民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提交证明材料难,公证处审核材料渠道不够畅通,在行政服务大厅没有设立专门办理窗口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和上门服务等8条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8月11日,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多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群众提交证明材料难等问题得到了解决。我们向市政府报送了申请报告,待市民中心投入使用时,市公证处将进入大厅办公。
    13.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和业务发展不均衡,行业人员年龄老化、兼职化现象突出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洛阳市司法鉴定机构(2016-2018)发展规划》,鼓励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有序拓展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目前已有4家鉴定机构计划拓展文书、痕迹类鉴定业务,我们正在组织有关机构进行资质申报。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司法鉴定人后备队伍的通知》,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加大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要求各单位明确1至2名后备人才,目前,建立了68人的人才储备库。
    14.关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遍存在经费、人员不足,部分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设施陈旧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经费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市政府八科正组织征求意见,《意见》正式印发后,我们将积极督促落实。二是对接待室设施不达标的偃师、孟津、嵩县、汝阳4个县(市)下发整改通知,目前,这4个县(市)已经完成升级改造。
    15.关于12348法律援助服务电话难以满足群众需求,需要进一步升级改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市法律援助中心9名值班人员进行了培训,其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业务能力显著提升;为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服务电话接听室更新电脑、专用电话各3部,增加路由器1台,实现了硬件升级改造,大大提高了接听效率。
    四、监狱戒毒工作方面
    16.关于监狱短刑犯、累惯犯多,管理难度大,医疗经费严重透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对服刑人员减刑标准和减刑幅度进行了细化,市监狱将73名短刑犯的减刑建议书上报市中院裁定,其中72人获得批准,调动了服刑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二是市政府已将服刑人员及戒毒学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了医疗经费不足的问题。
    17.关于监狱戒毒单位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属监狱戒毒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干警学习管理制度的力度,相继开展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同时,市局也加强了检查督导,7月份以来对各单位检查9次。目前,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狱戒毒单位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
    18.关于戒毒人员解除手续过于繁琐,需到各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占用大量时间和警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市公安局协调,戒毒人员解除意见送交公安戒毒所后,统一协调审批解除手续,不再需要到各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五、队伍建设工作方面
    19.关于个别干警履职能力不强,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激发广大干警学习热情,促进了干警履职能力、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的提升。出台《洛阳市司法局干警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考评体系。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督查问责年”活动,建立健全了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七一”表彰等机会,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了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
    20.关于监狱、戒毒所干警老化,警力不足,戒毒、精神医学和康复训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招聘了3名医学专业人员,充实到市黄河桥戒毒所一线岗位,有效缓解了专业人才匮乏的压力。二是与市编办、人社等部门多次沟通,争取通过接收军转干部和招录公务员等方式,逐步解决干警老化和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增强了干警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21.关于公证体制未理顺,公证员队伍进人渠道不畅,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计划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招聘10人补充到公证员队伍,8月份制定了《招聘方案》,明确了招聘条件、名额和招聘程序等内容,正在加强与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将尽快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预计11月份完成劳务派遣公司招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经过此次工作评议,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得到了重视和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组织要求、群众企盼尚有一定差距,一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比如,公证体制未完全理顺,公证机构进人渠道不畅;监狱戒毒单位干警老化,警力不足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