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03-31

——2016年11月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基本情况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有30名代表针对法院工作提出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对于这16件建议,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并及时当面答复了代表,其中15件建议办理结果为满意,1件为基本满意。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严格执行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领导为包案领导、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包案分工负责制度,确保了建议的办理质效。3月5日“两会”闭幕后,“一把手”召集相关人员,对收到的建议根据性质、内容逐件研究方案、确定承办单位,在3月9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要求承办单位对照派遣任务,依法妥善地办理好每一件建议,由审务督查局按照“项目化分解、项目化推进、项目化问责”的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办、通报。
    (一)坚持分类办理,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
    在建议办理中,各承办部门结合建议所涉问题开展调研,实行分类办理,区别实施。一是对所涉建议,我们在以往工作中已经解决的,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代表汇报反馈,并根据代表所提意见,将工作有效纵深推进;二是对所涉建议能够解决的,制定详细解决方案,限时解决反馈;三是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向代表详细说明原因后共同协商办理方案。建议答复后,再向代表征询意见时,如果代表有新的意见,及时针对新情况再行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由包案主管院领导亲自向代表当面反馈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问题解决到位。如办理杨敏华代表关于“解决案件效率问题,督促法院及时向鉴定机构送交委托手续及鉴定材料”的建议中,我们一开始将建议件派由承担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技术处负责办理,在与代表的沟通中,发现需要对相关规定进行调研,就及时追加研究室作为共同承办部门。将相关情况向杨敏华代表进行答复后,根据代表提出的新问题和意见,重新制定了办理方案,将相关具体业务部门全部纳入协办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整体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的基本认可。
    (二)坚持开门办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
    积极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来院视察、全程监督,同时邀请市人大相关部门参与指导,推动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打消代表疑虑、强化工作认同的过程。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000余人次,视察法院40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50余人次。对于多家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件,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构建了信息共享、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比如,针对张景峰代表关于“司法机关制定法治宣传方案的建议”,在做好自身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同时,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力量。9月27日,我们与市检察院联合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吉利水源地”养殖场环境污染案进行通报,用司法的力量推动我市生态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三)坚持真情办理,进一步增进相互理解
    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利于了解代表的实际想法和意图,是提高建议办理质效的重要法宝。为此,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主动上门听取代表意见,实行面对面沟通;对于程序、作风等问题做到即时整改;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即时回复,确保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各承办部门分别就16件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反馈后,我们又于6月3日专门召开了建议督办座谈会,组织全市所有基层法院院长和市中院部门负责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再次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征求对建议办理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加深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同时,在专线电话和短信服务平台等日常联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与代表的联络互动作用,洛阳法院周刊(手机报)专设“代表委员谈”栏目,刊发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提升。市中院先后被省法院、最高法院授予全省、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坚持务实办理,进一步推动整体工作
    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始终秉承“办理不等于办结,答复不等于落实”的理念,克服“就建议、办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等倾向,围绕实效抓落实,最大程度地实现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院发展。党组会、院务会集体分析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将代表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办法,着力弥补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突出矛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如在办理侯玉奇代表提出的“适应新常态,司法要有新作为”的建议中,结合今年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了《关于为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相关工作举措,从发挥审判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和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努力为规划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副省长、市委书记李亚同志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比如,针对徐六生代表提出的“政府及公检法等单位准许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入”的建议,在深入调研之后,两级法院普遍设置了“代表委员绿色通道”,凡是持有代表委员证件的,无论是视察还是了解情况,均无需登记即可进入;未持有证件、在说明身份的情况下,经与该院代表联络部门联系证实,也可直接进入。同时,在单位车位紧张的情况下,如果停车位允许,代表委员凭证件可优先进院停放。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代表提出的问题。
    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年的建议件中,有4件直接涉及审判执行效率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避免就案办案,坚持将建议办理与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一同部署,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为了更好地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在原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新型合议庭建设等基础上,加大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力度,在全省各中院率先建成了市级诉调对接中心,充分借助民调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志愿者等各方面的力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快速的纠纷解决渠道。成立以来,已经受理各类案件500件,调解结案280件,调解率达到57.9%,大量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得到有效化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市法院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承办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没有细致深入地对相关代表进行释法答疑;个别承办人员在与代表沟通方面做的不透彻,没能完全理解代表真实意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要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做好法院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全体干警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代表建议信息化管理方式,注重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特别是要继续强化审务督查部门权威,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办理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三是进一步发挥建议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积极吸收代表建议中的好思路、好观点,善于从建议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构建“9+2”工作布局,顺利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