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谢晓阳等17人职务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高建伟检察长《关于提请谢晓阳等17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洛检文〔2017〕26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17年5月2日审议通过,任命:
谢晓阳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颖弟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胜杰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杨建刚任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宏伟任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金良任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振中任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印强任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武超任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光会任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银轩任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现营任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红伟任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涛任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晓峰任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姜卫国任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致远任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付武超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银轩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蔡金良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颖弟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现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红伟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振中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建刚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谢晓阳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姜卫国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胜杰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袁晓峰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