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三献职务的通知

2017-05-09

洛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刘宛康市长《关于提请刘三献免职的议案》(洛政文[2017]34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17年5月2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三献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