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17-06-02

 2017年6月1日,汝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会议,副主任吕龙福、李小忠、李岩波、陈素霞和委员共24人出席了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乘车视察北汝河综合治理项目,讨论、审议了《汝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汝阳县全境绿化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传达学习了《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代表当先”活动的实施意见》,经过分组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对“脱贫攻坚、代表当先”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就县乡人大如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二是坚决贯彻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不仅要做好所帮扶贫困户的脱贫工作,更要督导、指导好分包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要加强与帮扶村党支部的沟通联系,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经常深入分包的贫困户,助推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同心同向、同台献技,为全县脱贫攻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创新工作举措,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代表当先”活动,每名省、市人大代表要联系2户贫困户,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要联系1户贫困户,各级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贫困村、户,实地了解贫困家庭状况、致贫原因等,积极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谢武成,县人民法院院长郭燕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会,县政府办、林业局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工业区人大联络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