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过意见支持洛阳建设副中心

2017-06-02

  重磅利好!5月31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含金量极高的《关于支持洛阳市加快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紧扣国务院批复的《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为加快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支撑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提升“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功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举措,更给出了极具含金量的政策支持。

 《若干意见》共8个部分。第1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快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第2部分至第7部分为重点任务。其中,第2部分为建设全国性重要交通枢纽,明确了铁路枢纽、公路枢纽、城市交通、区域物流中心建设等4方面任务。第3部分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明确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等4方面任务。第4部分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明确了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区域服务经济中心等3方面任务。第5部分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主要从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国际文化旅游休闲中心、推动健康养老旅游融合发展等3方面明确了任务。第6部分为建设“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明确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建设、完善对外开放平台功能、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合作、引领西部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等4方面任务。第7部分为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明确了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筑生态宜居环境、高标准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完善高端服务功能等4方面的举措。第8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主体责任等3方面,对省直有关部门和洛阳市提出了要求。

 根据《若干意见》,省直有关部门将在土地、财税、金融、人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对我市给予倾斜支持。省级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文化遗址保护和机场建设,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洛阳产业转型发展。支持洛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及末端地区电网和变电站建设。支持洛阳建设全国性数据中心。在水利、交通、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也将加大支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若干意见》凝结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量心血,在起草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既注重发挥洛阳产业基础坚实、自然资源丰富、科技实力突出、历史文化厚重的优势,又针对洛阳实际,注重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洛阳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支持洛阳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了一批重点支持建设的工程项目,确保副中心城市建设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该负责人表示,洛阳作为建设副中心城市的责任主体,必须全力以赴创造性地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紧紧扭住坚持扩大开放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9+2”工作布局,使洛阳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全面进步、再上台阶,切实把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带动全省发展新增长极的打造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