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助推洛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2017-06-07

◆  洛阳市人大民族旅游侨务外事委员会

  为紧紧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和潮流,推动洛阳在旅游服务、旅游营销、旅游管理方面实现新突破,助力洛阳旅游产业全面提质增效,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助推洛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

  

  一、发展“互联网+旅游”对洛阳旅游产业的重要意义

  

  旅游产业是洛阳的战略支柱型产业,发展“互联网+旅游”,对洛阳旅游产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全方位提升洛阳旅游的服务、营销、管理水平;而且可以有效推动洛阳旅游业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优化旅游资源配置,还可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实施“互联网+旅游”,能够让我市市民的本地之旅更加轻松,外地游客的洛阳之旅更加便捷。

  

  二、洛阳“互联网+旅游”发展现状:从旅游信息化到智慧旅游再到互联网+旅游

  

  (一)旅游信息化发展阶段

  洛阳市旅游信息化发展起步较早,基础良好。一是建设了洛阳旅游网站集群。二是推行景区电子门票,打造无线旅游平台。三是全面推开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

  (二)智慧旅游建设阶段

  2012年4月,洛阳市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首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四年多来,市旅游部门围绕创建国家智慧旅游示范城市目标,扎实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重点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在游客服务智慧化、旅游企业经营数字化、旅游部门管理智能化及旅游+互联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洛阳智慧旅游建设水平目前已位居全国前列,先后获评2014“美丽中国”十佳智慧旅游城市、2014河南智慧旅游创新城市。洛阳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代表河南省参评“中国旅游业改革发展创新奖”。

  (三)“互联网+旅游”发展阶段

  2016年,洛阳市旅游部门与腾讯、微旅、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阿里、携程、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在智慧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和分析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谋划建设智慧旅游二期项目,洛阳“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以龙门石窟景区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智慧景区”于2015年7月15日上线运行,栾川重渡沟村被省旅游局确定为省级旅游乡村信息化试点单位,洛阳大酒店完成了智慧酒店建设工作。目前,全市4A级以上及部分新增景区开展在线营销的达到96%,可以实现微信等移动支付或其他在线渠道支付的达到100 %。星级酒店实现WiFi覆盖率达到100%,网上订房率达到100%。旅行社开展线上营销的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虽然洛阳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成效显著,“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较快,但是与旅游发达城市和地区相比,还存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理解不透

  从全市层面来看,仍然有些市直部门和旅游相关行业单位对“互联网+旅游”的重视程度不够,动作迟缓,消极应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有些单位旅游信息化建设基本空白。

  (二)配合协调力度不够

  “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需要旅游、文物、文化、工信、宗教、体育、交通、农业、工商、环保、质监、金融、通信等各级相关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但是目前我市现状是沟通难,配合少,效果差。例如由于我市公安系统提供数据不完整,无法分析游客年龄和在洛住宿区域,导致无法为游客提供实时服务信息,开展旅游住宿业运行监测,进行精准营销。我市部分景区主管单位在客流监测、网上观景、电子商务等方面配合支持力度不够。我市通信部门目前还没有实现入境旅游短信常态化发送,游客客流分析数据没有与市智慧旅游平台实现共享。

  (三)政策支持和环境还需加强

  一是客观上看,我市部分旅游行业单位自身条件不佳,单靠自身实力大规模投入智慧旅游建设在现阶段难度很大,因此亟需政府层面加大对“互联网+旅游”的支持力度,从目前情况看,这方面仍是我市的短板,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引导政策和资金,或者给予优惠政策和适当补贴。

  二是此外我市“互联网+”的大环境还在优化发展之中,全市“互联网+”的顶层设计至今尚未出台,全市、全域统筹发展尚未形成,旅游、交通、公安、金融、工商等各行业互联网发展呈现出各自为战,无序发展的状态,没有科学指导和统筹协调,各自部门的平台、数据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受制于部门、制度等方面约束,不能够互联互通,造成资源浪费,影响了效率。

  三是我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信息化人才和企业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比较匮乏。

  

  四、洛阳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层面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谋划,从“互联网+城市”总体战略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组织邀请国内外高水平团队、机构精心编制洛阳“互联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具体路径和保障措施,为“互联网+旅游”提供科学指导,确保其有序发展,不走弯路。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洛阳“互联网+旅游”发展的综合协调,协调推动全市上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的合力。推动公安、工商、交通、国土、环保、气象、通信、金融等单位的数据平台与市智慧旅游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从而减少信息孤岛和技术壁垒,提高效率。

  三是给予有力支撑。旅游信息化建设投入大,旅游行业单位完全依靠自身力量难度较大,市委、市政府应当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给与“互联网+旅游”更多支撑,如设立引导或奖励资金,对积极推进“互联网+旅游”并取得突出效果的县(市、区)、旅游行业单位、信息科技企业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或者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与适当优惠,同时鼓励各旅游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寻找合作伙伴,通过ppp、VC投资、合伙人、众筹等多种模式解决“互联网+旅游”资金投入难题。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将“互联网+旅游”发展作为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的重要工作,定期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互联网+旅游”发展任务目标纳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评体系,细化量化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通过加强考核,充分调动全市上下推进“互联网+旅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策划组织有关活动,着力营造“互联网+旅游”发展良好氛围,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互联网+旅游”发展。

  六是推动创业创新。发挥互联网对旅游产业创新升级的平台作用,以互联网与旅游融合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要素资源向旅游实体经济集聚,推动旅游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开展洛阳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互联网开展旅游服务的方式实现自主创业,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部门层面

  1.市级旅游部门。作为具体执行者,一是应当围绕将洛阳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互联网+旅游”示范城市目标,按照全市“互联网+旅游”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重点建设好智慧旅游服务、旅游营销和旅游综合管理三方面的智慧旅游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智慧旅游营销、旅游服务和行业管理水平及能力。三是做好与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和合作,借势借力发展智慧旅游,依托国家平台开展境内外旅游营销,提升城市形象、国际知名度及游客满意度。四是鼓励、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加快互联网+旅游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以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为代表的智慧旅游业态建设,重点做好WIFI覆盖、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在线营销和预订、智能门禁和停车场等建设内容,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标杆单位,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行业的智慧化水平。五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以智慧旅游综合数据中心为支撑,借助大报、大网、大平台的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以网站、手机APP、触摸屏、微博微信为载体大力开展洛阳旅游网络营销和新媒体营销。六是以洛阳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借助携程、阿里去啊等大电商平台建设好洛阳旅游官方旗舰店,整合洛阳旅游产品,开展在线销售,不断提升旅游电子商务在旅游经济中的比重。七是建设好全市智慧旅游综合数据中心,开展全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决策分析及应用工作。对通过各个渠道采集到的旅游产业运行、市直有关部门、互联网运营商、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通信运营商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为旅游决策、市场细分、精准营销、行业管理、诚信评价、业态创新等提供数据支撑。八是邀请旅游专家、信息科技专家、互联网优秀企业经理人等组建洛阳“互联网+旅游”发展专家委员会,对洛阳“互联网+旅游”的具体工作、重点项目、业态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撑。

  2.有关部门:发改委、文化、园林、林业、文物、宗教、交通、公安等各市直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实现各自平台与全市智慧旅游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资源交流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相互包容、融合发展,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开放共享 “旅游+互联网”运行模式。通信部门积极推进WIFI网络覆盖、通信基站、光纤宽带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3.行业层面:各自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互联网+旅游工作,借助互联网,实现经营、营销、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实现产品创新、效率提高、服务提升。

  4.新业态方面:鼓励、引导我市信息科技企业,或引入优秀互联网企业大力发展我市在线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旅游购物和餐饮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购物”的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推动“旅游+互联网”的跨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