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017-06-07

 老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平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娟、戴培元、王六贤及委员出席了会议。政府区长牛刚、副区长刘海、区法院院长袁宪伟、区检察院检察长宋涛和各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区政府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视察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韩相军同志辞去老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免去左春生同志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书祥同志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牛新明同志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建河同志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进忠同志为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