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积极作为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017-06-08

偃师市:依法依规  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按照洛阳市统一部署,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偃师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建立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微信群和联络员督导联系工作机制。通过“一步一训”,每一阶段对所有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集中培训一次,使选举工作人员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工作程序、工作任务和各自职责。各选区工作人员逐人逐户登记核实,切实做到了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确保了选举名单的准确性。在代表“入口关”上,细化了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制定了代表负面清单,明确了不得列为代表候选人的11种情形,有效保障了提名代表的整体素质。成立了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各选区提名推荐的394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人审查,严把代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调组织部门对全市381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考察,为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偃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组织全体代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签订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承诺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偃师市下属9个乡镇于2017年3月10日前均依法召开了人代会,顺利完成了各项法定任务。

  孟津县:创新举措 工作开展务实有效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努力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高点定位、依法履职,创新举措、务实重干,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举办了孟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和孟津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全市人大工作专家、知名教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效果良好。二是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召开了“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专题交办会议,对90件建议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三是扎实开展调研。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成立3个课题小组,拟定9个调研课题,人大机关各委室全体参与,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全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争取在上级人大媒体发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了人大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学习计划,开展“讲学风、转作风、讲团结、比贡献”大讨论活动。对“孟津人大网”进行改版,开通“孟津县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常委会工作、代表活动和人大知识。

  伊川县:科学部署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

  伊川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学习、硬件建设、干部交流等,推动全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机制建设上,2013年、2014年,先后以县委名义下发文件对人大代表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又专门召开会议,对县乡人大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硬件建设上,考虑到县人大机关原办公楼是D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6月,经过县委常委会研究,实施了县人大机关整体搬迁,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队伍建设上,2016年11月,经过县委研究,为14个乡镇配备专职人大主席(正科级),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在工作要求上,县委提出要构建涵盖人大依法监督、纪委执纪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更是将人大依法监督置于监督体系建设的首位,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宜阳县:与时俱进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宜阳县人大常委严格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的社会作用,常委会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平台、创造条件。一是扎实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全县建成3个市代表活动室、18个县代表活动室,为活动开展提供固定场所;创新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开展乡镇间异地视察活动,开阔了代表视野,促进了工作交流。健全代表小组工作机制,成立法制、农业、城建、财经、教科文卫5个专业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的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显著增强。二是持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培训,定期举办培训会、法制讲座等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青岛培训基地进行业务培训;坚持联系代表制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各代表小组,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轮流列席常委会、参加视察调研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了切实保障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修订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实行意见建议办理双签制、重点建议督办制,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栾川县:科学谋划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栾川县人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县乡人大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大建设,为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全市“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方面,紧紧围绕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生态环保、‘212’产业发展、创新开发、新型城镇化、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投融资体制、民生民计改善、安全稳定”等10个方面重点工作,以及县委提出的九大体系40个重大专项,组织驻栾各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调研、督导,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落实满意度表决制度,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对2家县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提升评议和询问结果的运用,彰显人大监督实效。围绕法制栾川建设目标,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提高人大常委会决策水平,制定出台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委会工作规则。建立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清单,督导“一府两院”贯彻和落实。深化开展“一府两院”向人民述职,切实加强对县人大及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

  4月19日,洛阳市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在伊川县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了全市人大系统在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会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围绕完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强化人大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探讨交流经验,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现将我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予以摘编,以供借鉴,共同学习提高。

  嵩 县:多措并举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嵩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狠抓机关的政治思想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改变作风;实行周一下午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上届的25名增加到33名。为提高履职水平,坚持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基本素质入手。在各乡镇、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组织考察、考核、筛选出初步人选,经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成立了法制和财政经济两个专门委员会,80%的组成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水平,加强了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三是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嵩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点。新一届常委会产生以后,就着手修改和制定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述职评议办法和“争先创优”实施方案等。县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利用两天时间对以上制度进行认真审议、修改并通过,保证县人大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老城区:完善制度 提升办事任职效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老城区人大常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并借鉴兄弟县(市)区常委会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和修改了《老城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老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19项,并编辑成《老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一书,为人大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方法路径和操作指南。同时,对制度进行不断健全和完善,今年又相继出台了《各办事处人大工委工作职责》《老城区人大机关办公及作风建设制度》《老城区人大机关学习制度》《老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老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老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履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老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等12项。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将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

  洛龙区:健全机制  确保增强监督实效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市委、区委工作重点,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做到有重点有计划有准备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区委决策部署,确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依法保障和促进区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坚持以民为本,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分别从区委、政府工作大局中选择监督重点,从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选择监督内容,从社会生活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中选择监督课题,从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中选择监督个案,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选择监督热点。三是坚持民主公开,切实增强审议效果。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为常委会委员自由发言提供保障。审议中,要求做到充分讨论,以提高会议审议的质量。会后,对审议发言进行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完善监督方式。对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梳理,使监督工作的各种制度更加规范、更具有操作性。还探索开展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述职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向本届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办法(试行)》,为述职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述职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