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预算法》执法检查组莅偃指导检查工作

2017-08-18

    8月3日,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王振国等组成的《预算法》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就我市贯彻落实《预算法》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洛阳市领导刘湖镜及我市领导李灵敏、马洪福、任宏伟、付洪波、吴云霄等出席汇报会。

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推进了法律深入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扎实提升了财政工作水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设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强化预算监督队伍建设,提升了预算审查专业化水平,并加强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

座谈会上,王国振一行分别听取了我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预算法》情况的汇报,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顾县镇、岳滩镇、首阳山街道等有关单位对《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后,对我市贯彻执行《预算法》情况表示肯定。同时,建议我市强化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增强预决算质量,确保《预算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争取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我省更好地贯彻执行《预算法》提供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