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谢晓阳等17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3条,以及《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22条之规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任命:
谢晓阳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颖弟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胜杰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杨建刚为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宏伟为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金良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振中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印强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武超为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光会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银轩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现营为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红伟为西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涛为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晓峰为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姜卫国为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致远为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付武超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银轩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蔡金良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颖弟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现营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红伟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振中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建刚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谢晓阳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姜卫国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胜杰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袁晓峰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建伟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