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玉峰等3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
王玉峰任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洛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局)主任(局长)。
免去:
娄卷明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洛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王民学洛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17年8月22日